油黵地天主教小学(海泓道)的一名前男教师,被指于4年前为年仅12岁的女毕业生X补习时发展师生恋,约3年间性交300多次,其间女童珠胎暗结,更涉替她付钱堕胎,两人分手后,女生在新男友劝告下报警。案件昨于高院开审,X女生控诉被告几乎「日日想做」,如她拒绝对方便会发脾气,基于自己已经奉献了宝贵的第一次,令她感到反抗也没有意思,唯有继续与他在一起。
被告朱志华,39岁,昨于高院否认于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6度与13岁以下的女童X、及5度与16岁以下的女童X非法性交,另涉一项串谋促使流产罪名而受审。他于庭上神态自若,离开法庭时更表示「很轻松」。
称坐被告大腿「非爱上他」
外形纤瘦,脸带稚气的17岁女事主X,现时在香港专业教育学院就读1年级。她昨在录影会面供称,被告自小学3年级教授她数学及体育科,是一名深受学生爱戴的教师,自己也很尊敬他,不时会到被告位于油黵地平安大厦家中替他改簿,其间有坐大腿的亲密行为,但事主表示感到「好惊」,不懂拒绝老师,但并非爱上他。
前油黵地天主教小学(海泓道)男教师朱志华,否认6度与13岁以下的女童性交。
及至2004年事主已升读同区中学,更成为他的补习学生;同年年初,事主单独与被告在上址共处,2人在大厅梳化上亲吻,被告突然询问事主:「想唔想试下同我发生性行为?」事主称不知如何回应,被告即抱她入房性交,但没有成功射精。她自感当时年纪小,对方又是老师,没有想到事件的严重性。
怀孕3月 被告出钱堕胎
事主续指,献出童贞时痛到流眼泪,没有想到会有第2次,但相隔数星期,被告游说事主「试多次」,终于成功在性交中射精。至2004年暑假,事主发现自己迟来月经,被告遂吩咐她到油黵地万荣大楼一间诊所验孕,证实怀孕3个月。被告即时要求事主「快莜落濛省v,虽为她付手术费,但着她由3,000元压价至2,800元;数天后,事主接受堕胎手术,其间她只感到腹部传来经痛的感觉,全身冒汗,手术后本想窥看吸取出来的东西,但已全身乏力。
事后她回想,最令她「放不低」的,是「医生」禁止在手术后1个月内性交,她自己也怕再怀孕,但不够2星期,被告又要求发生性行为。
献出第一次 拒绝无意思
事主在录影中虽语带轻松,但对于自己不爱被告,却要跟他发生关系感到「很惨」。她形容被告是「两面人」,一方面对她温柔,但只要拒绝跟他性交,便会「面」,甚至大力关门发泄,事主引述被告指性交后便「拥有了」她,自己亦已献出宝贵的第一次,「拒绝他性交也没有意思!」唯有继续与他一起。惟事主X表示,奈何被告几乎每天要求性交,也没有戴安全套,虽然自己不断拒绝也无效,她更曾在性交中哭泣,很想事情只是发梦而已。
X:自知不爱他决心分手
她估计在这段时间,2人性交多达300多次,多数发生在星期六,在被告家中度宿,或平日到他家中补习的时候,惟被告也不理会大厅是否有补习学生,或是否有借宿的学生在睡觉,均会要求与事主在房中性交。至2006年12月,事主已为中四学生,她认为已懂得分辨自己根本不爱被告,纵使被告曾威胁用刀伤害2人,也决心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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