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8月26日,美国国土安全局下属的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USCIS),也就是俗称的移民局,公示了一项名为“国际创业家条款”(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 )的新规定,将允许部分外籍创业者在美国居留,时间可长达5年。公示后的45天内,移民局将接受一起公众对这一新规定的意见和建议,之后移民局将决定是否推行这项政策。
这是美国总统奥巴马在11月总统大选前又一次利用行政命令,绕开国会立法实现自己意愿的尝试。这次奥巴马推进的政策被媒体广泛称为“创业签证”。移民局可以使用现有的行政权力实现这项规定,而不需要获得参众两院批准。
白宫在发布的新闻稿中提到:“今天将是吸引全世界最优秀、最聪明创业家来美国开创下一代伟大公司和在美国产生大量工作岗位的重要一步。移民创业家一直在全美范围内对美国经济有着卓越的贡献。每四个小型企业里就有一个是移民创办的。全美高科技创业公司尤其是硅谷的创业公司也有很多移民创办的。研究表明40% 的财富500强是由移民或者移民的孩子创办的。”
申请标准可能放水
美国XX国际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陈X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申请‘创业签证’最大的挑战是没有先例可循,标准也不是很细致,所以有可能会出现放水。”
按照公告的解释,要申请“创业签证”的申请人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必须在美国成立公司,并且必须持有至少15%的所有权,而且在该公司担任重要职务。第二,至少获得来自政府有关机构10万美元的奖励或资助,或合格的美国投资人34.5万美元的投资。
目前,如果创业者要通过办理签证进入美国可以通过工作H签证,跨国高管L签证,或者是卓越O签证。
其中最容易申请的是工作H签证,但是因为工作H签证对雇佣公司有一系列的要求,同时工资不得低于美国平均水平,所以新成立的小公司很难达到这些要求,无法为任何雇员办理工作签证。即使创业公司已经足够成功能够达为员工办理工作H签证的时候,还会遇到到当年签证名额用完等问题。工作H签证有每年6万5千个名额的上限,通常每年4月1日移民局开始接受申请当天就收到超过上限的申请,最后必须在申请者中抽签,抽中者才能办理当年的工作H签证的时候。这就造成很多媒体上报道的创业公司CEO被迫离境,在新德里美国大使馆前搭帐篷等待签证的故事。
跨国高管L签证要求申请人在美国公司的海外分支工作至少一年,对刚毕业打算留美的学生不适用。而且跨国高管L签证也对最低工资有要求,对于创业公司也是额外的负担。
卓越O签证虽然不需要雇主的支持但是对申请人要求很高,需要申请人在6项卓越能力中至少证明4项。由于该签证更多的是为了学科带头人,体育金牌得主或者艺术家来美国所设计,创业者要满足这些条件比较有难度。
而现在申请“创业签证”第一条非常容易满足。第二个条件要求的美国投资人需要有以往投资成功的记录才能被认定为符合条件的合格投资人。第二条如果不能满足,但申请人若能提供足够证据以证明公司有快速发展和在美国创造就业的前景,也有希望得到批准。
这样的规定弹性就比较大,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创业签证”无法可依,是个案审批,所以如果有些勉强的个案得到放水批准也不足为奇。
按照白宫预计,每年大约会有3000人得到“创业签证”。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