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晓博
4月14日,国土资源部正式公布《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对于超大城市、特大城市的楼市来说,这个文件送上了一份大礼。
在关于城镇化的一节里,“纲要”这样说:
引导城镇化建设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高区域集聚,按组团式、串联式、卫星城市发展。用地计划向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倾斜,向发展潜力大、吸纳人口多的县城和重点镇倾斜,对超大和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这段话隐含了三个意思:
1,控制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土地供应,尤其是中心区,原则上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了。2,如果这些城市人多地少,怎么办?跳出去发展卫星城,把城市变成多组团,串联并联什么的。3,继续增加部分三四线城市的土地供应。
应该说,国土部的这种土地供应策略是值得推敲的。对于房地产库存量已经很大的中小城市和特色小镇,增加土地供应量只能带来更大的资源浪费和库存问题。
而对于中心城市来说,控制土地供应量只能带来房价上涨。因为目前中国人的迁徙基本上是自由的,只有户籍制度保留了计划经济时代的烙印。北、上、深这类城市就是有吸引力,有巨大的发展机遇,政府无法强硬阻止外来人口流入。但对土地的供应,政府权力显得非常刚性,尤其是对中心城区的管控,这样将让北、上、深这类城市的住房供应矛盾更大,房价飙升的几率更高。
那么,什么是超大城市,什么是特大城市?根据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新标准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至1000万为特大城市。
中国的超大城市目前只有6个: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
比较而言,上述土地政策肯定会在这6个城市得到更严格的执行,这固然可以降低这些城市中心区的人口密度,减轻交通拥堵,有利于改善空气质量,但必将抬高中心城区的房价,这是毋庸置疑的。
其实,中国应该承认“城镇化不可能均衡发展”这一观点和现状,推动大城市化,这样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房地产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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