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以上只是诉讼原告的一面之词,能否胜诉还需要最后的各项证据。而美国的很多律师表示,原告方面临反常的“高赔率”:他们想要赢得这桩集体诉讼的可能性低于通常情况下的几率,而且即使胜诉也可能只是学术上的胜利—阿里在招股书“风险因素”栏目中所指出:“(股东)你们可能难以保护自身利益,通过美国联邦法庭来保护你们权益的能力也可能会受到限制,原因在于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而成立的一家公司,几乎所有业务都在中国市场上开展,而且大多数董事和所有高管都定居在美国以外。”
不过在我看来,这种“风险因素”是多虑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是,作为一家要在全世界各地持续开展业务的互联网巨头,不可能因为失去一场诉讼而耍无赖—目前阿里已经在美国开展了很多业务,而且此前已经有VIE结构的中国公司依据集体诉讼而向美国原告支付了赔偿。如果阿里真的按照这个风险提示那般做,那就意味着阿里要自绝于互联网,而这绝不是阿里的风格。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说,美国律师炒作此种风险,是对VIE结构的一种污名,对此相关以托管凭证方式在美上市的公司不得不防。
尽管媒体针对此的报道已经很多,但是处于风暴中心的阿里却很镇定。据媒体报道,马云针对阿里在美国遭受起诉后曾公开表示,美国律师对他创立的这家中国电商集团发起集体诉讼,将帮助西方国家“更好地理解阿里巴巴的业务”。相信依据阿里的实力,定能够在美国聘请一流的律师事务所为其服务,打赢这种诉讼。但集体诉讼的问题在于,尽管它无法打败你,但是因为要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而持续的诉讼会给公司声誉造成不好的影响,直接影响股价的波动,而股价的波动对阿里的影响是非常大的。要知道,就在阿里和工商总局斗嘴的那几天,阿里的市值已经损失了几百亿美元—被人称之为损失了一个“京东”,随时引爆的诉讼是对阿里股价的最大威胁。
教训
回到这件事的源头,谁都无法想到,导致数百亿美元损失的大事件,居然是由一个不知名的“店小二”所引发的。1月27日,淘宝官微转发了署名淘宝 “运营小二”,点名质疑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刘红亮司长“违规吹黑哨”的公开信。在这篇公开信中,矛头直指国家工商总局此前在官网公布的一份网络调查。而这个调查结果称中国网购的正品率不足六成,其中注册用户超过5亿人的淘宝网假货最多,售假率高达近63%。这个“80后淘宝网运营小二”认为,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络调查在样本数量、统计口径、调查流程和反馈机制等都存在问题,甚至还说“不开心,打淘宝;开心了,也打打淘宝。”
以中低层员工的戏虐语气来表达公司的态度,这并不是阿里的第一次,此前阿里还发生过以支付宝客服人员的身份来对某银行行长指责支付宝的言语进行过反驳,当然,也是以官微转发的形式。只不过那一次最后双方都偃旗息鼓,而这一次则是将战火引发到大洋彼岸的美利坚。为什么那一次阿里在网络上获得全胜?而这一次情况却完全不同?一个最为重要的原因就是,阿里的身份变了,阿里从一个非公众公司变成了公众公司。作为非公众公司,你的表现无关外界,因为股份只是出现在一部分人手里,估值高低只和这部分内部人有关—而且内部还有着各种各样的协调和利益补偿机制,但是一旦上市之后,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大股东和小股东的利益可能完全不同,一个在大股东看起来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在小股东那里就不一样了,这边公司还在为公司利益和工商总局鏖战,但是那边的小股东却拉上律师事务所到法院提起针对公司和公司高管的诉讼,而这种情况在上市前则是完全没有的。
在我看来,此次事件对于阿里的教训并不在于其是否知晓买卖假货,而是这个在互联网成长起来的高人一直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不是一个普通的小公司,而是一个在美国纽交所上市,而且其市值已经排名全球前十的互联网公司。按理说,这样的公司应该有一个完整的新闻发布渠道,应该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或许是阿里此前在互联网里太过于顺风顺水了,此前无数小二单挑各大机构都是无一败绩,料想这一次也不会差到哪里去,于是就故伎重演,而作为一个“80后运营小二”,那是一定不知道在去年还存在过工商总局和阿里之间的内部协调会,于是就酿成了几百亿美元损失的悲剧。
必须指出的是,像阿里以小二来应对工商总局调查的事件,在中国传统上市公司里几乎不可能产生。你可以说是传统公司没有像互联网公司这样公开,不过在我看来,却反映了阿里在对突发事件方面的风险管理上存在着巨大瑕疵。即便是在内地上市的公司,针对此类的突发事件都会有一个正式的信息沟通流程,甚至很多要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来应对,尽量避免内部的信息不对称,把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但是这种情况却没有在阿里巴巴这个中国最风光的公司身上出现,唯一的解释是,他们在过去太顺利了,所以才会有此次的“有钱任性”。
阿里被起诉,给中国的上市公司—无论是在美国上市,还是在中国上市,或者是在其他任何一个资本市场上市的公司都上了生动(昂贵)的一课,那就是公司一定要重视对外沟通和信息发布程序的风险管理,否则会有意想不到的麻烦。这是阿里成长的烦恼,也是阿里给所有这些公司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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