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掮客
丁羽心卖过鸡蛋、开过饭店、当过“铁路一姐”,她最著名的角色则是扮演“权力掮客”。
司法材料显示,2007年~2010年,丁羽心伙同郑朋、胡斌、甘新云、侯军霞、郭英等人,违反国家规定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运作的方式先后使23家投标公司中标57个铁路工程项目,中标标的额共计1858亿余元。
实际操作过程是,丁羽心在掌握有把握中标的项目后,委托他人寻找投标企业,并按工程标的额度的1.5%~3.8%收取“中介费”。郑朋、胡斌二人与投标企业协商时,往往在丁羽心的抽成基础上添加自己的收益预期,然后报价。在上述57个铁路工程项目中,刘志军为53个项目直接或间接打过招呼。
在这些案例中,丁羽心等人扮演了典型的贪腐掮客:一方面通过刘志军等的权力,影响和直接干预有关铁路项目;一方面从中收取巨额中介费用。
丁羽心及其公司则成为刘志军等人的“钱袋子”,刘志军等人利用这些资金跑官捞人、肆意挥霍,最终也因此落马。
审计署在2009年~2011年的审计中发现,一些工程承包商通过虚列支出等手段套取资金,以“中标服务费”等名义转给丁羽心等人控制的多家民营企业。之后审计署将上述案件线索移送中纪委查处。根据这些线索,涉及几十人的铁道部系列案得到侦破。插图/吕知晓
附表 铁路系统窝案判决情况
资料来源:本报整理
原职务判决
刘志军原铁道部死缓
党组书记、部长
张曙光原铁道部死缓
运输局局长
苏顺虎原铁道部无期
运输局副局长
闻清良昆明铁路局原局长死缓
林奋强呼和浩特死缓
铁路局原局长
郭文强呼和浩特死缓
铁路局原副局长
马俊飞呼和浩特一审被判死缓
铁路局原副局长
【丁书苗政商关系圈】
刘志军案起诉书提及丁书苗20次
在刘志军的案卷材料中,丁羽心(又名丁书苗)的名字频繁出现。她与刘志军是什么关系?刘志军被控两个罪名所涉及金额的巨大反差,是否因丁书苗的存在"稀释"了刘志军的犯罪成本?
丁书苗违法所得逾百亿 刘志军让其留着称有大用
一位铁路工程领域的人士称,像丁书苗这种级别的大中介,其中介费的点数可能在5%左右,按此推算,丁从中能捞到100亿元左右的资金。不过,该笔资金虽然在丁账上,但其使用权却掌握在丁的幕后掌控者刘志军手里。一位铁路系统官员称,刘曾经跟丁说过,丁手里的大笔资金不能乱动,刘留着将来有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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