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与云锡有业务 都要分一杯羹
雷毅曾说:“第一次受贿时,自己也心慌,感到害怕,睡不着觉。”可是,当他收受几次贿赂后,就由紧张转为欣然笑纳了。
此后,雷毅不择对象地敛财,只要送上门的一律照收,凡是与云锡集团有业务往来的,他都要分一杯羹。例如,在转让某参股公司股权时,雷毅就利用职权赤裸裸地向对方索贿1000万元,讨价还价下对方分三次共给了830万元,而对方每付一次钱,雷毅就将转让程序向前推进一步。
短短几年时间里,雷毅就利用担任云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云锡集团的配股增发、股权收购和转让、矿山劳务承包、房地产开发等业务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杨某、李某某等14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910余万元。
三分之一赃款用在了情妇身上
雷毅常以夫妻感情不好为借口,在家庭生活之外找刺激。
2000年,担任云锡股份公司副总的雷毅到北京出差,在酒吧认识了侯某某并与其发生两性关系,不久后包养了侯某某并让其到昆明居住。
担任云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之后,雷毅更是变本加厉,先后包养了李某某、王某某等多名女性,并经常一掷千金,出资为她们在昆明、成都、深圳等地购买车、房,其贪污所得的巨额贿赂款有1000余万元人民币用在了情妇身上。
除此之外,雷毅还在一些老板的安排下,与一些女明星、女模特发生和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
为了维持自己和情妇的腐化生活,雷毅不惜违犯党纪国法,以权谋私、大肆敛财。
反调查手段高 遭哥们抢着揭发
2012年,云南省纪委在调查另一起案件时,曾经找雷毅谈话核实相关情况,雷毅认为是在查其他人,绝对不会查到自己身上,因而在调查期间继续大肆收受不义之财,还向某证券公司杨某索要了100万元人民币。
雷毅在敛财的过程中,可谓是用心良苦。如让他人代收,只收现金和第三方银行卡,及时转移赃款等。
他自认为手段高明,行为隐秘,反调查手段高。例如,在向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某收取一笔830万元的贿赂款时,雷毅让另一行贿人杨某前往收取,并让杨某分多次交给雷毅的弟弟雷某。在境外收受了外币贿赂款后,雷毅让其弟雷某以办公司的名义将该款存于境外账户。雷毅还多次让其弟雷某采用办公司、投资股权、购买房产等方式转移赃款。
雷毅藐视党纪国法,不顾国家三令五申,仍然违规购买、使用一辆价格为279.8万元人民币的“奔驰S600”轿车和一辆价格为118万元人民币的“路虎发现者4”越野车等超标车辆。
在作案之初,他就多次向法律界人士咨询和求助,寻找逃避法律惩处的方法。然而,他的一切规避手法都是枉费心机,他精心构筑的“防火墙”在办案人员的分化瓦解下迅速被击破,他苦心经营的不义之财不但没有发挥他想象中的作用,反而成为让他钻进牢笼的铁证。
在雷毅出事后,昔日前呼后拥讲哥们义气、讲道义的“座上宾”们却抢着检举揭发他,根本没有因昔日的“海誓山盟”而有丝毫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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