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企争先回应反垄断调查“试探性”降价车型和幅度有限
虽然还未正式接到罚单,但8月11日一汽-大众奥迪已声明承认违法,表示诚恳接受处罚,这是近一个月的车企“降价”潮以来,首家主动明确承认违法的车企。然而《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统计发现,尽管不少车企积极回应调查,但是降价幅度与降价车型均有限,大都带有“试探性质”。
据了解,为了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反垄断调查工作,8月8日,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丕杰与一汽-大众奥迪销售事业部总经理薄石、执行副总经理葛树文,以及相关区域市场负责人,一起赴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就有关情况做了汇报。
对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张丕杰表示,针对出现的问题,一汽-大众奥迪已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停止了违规做法。一汽-大众奥迪将诚恳接受国家相关部门对此事的处理,并进一步加强对区域销售服务业务的规范和管理。
与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点名的奥迪“公开认错”不同,自7月25日捷豹路虎中国成为首家公开宣布降价的车企以来,包括梅赛德斯-奔驰、克莱斯勒、宝马以及多家日系品牌,大多仅是宣布降价以回应反垄断调查,其中下调整车价格的较少,大部分车企下调的是零部件价格。
其中,捷豹路虎中国对3款豪车的厂商指导价平均下调人民币20万元,克莱斯勒旗舰产品Jeep大切诺基SR T 8价格下调6.5万元,大切诺基5.7L旗舰尊悦版价格下调4.5万元;而奥迪、宝马、奔驰等品牌的价格下调仅限于零部件。
奔驰表示,通过此次调整,部分维修配件价格平均下调15%;而宝马则表示,包括车身、压缩机、发电机、电瓶和刹车盘等在内的2000余件产品,平均降幅达20%。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有形市场分会副理事长苏晖对记者说,虽然车企下调零部件价格范围较大,但是绝大部分车企都没有公布降价后最新的零整比数据。记者发现,仅有极少数车型公布了降价后的零整比,其中奥迪“A6L”车型的零整比虽然将从411%降至291%,这意味着更换一辆奥迪车所有配件的花费仍可购买几乎3辆新车。
反垄断执法震慑跨国车企行业监管和民事诉讼或现突破
专家表示,反垄断震慑威力将不仅限于跨国车企的“试探性”降价,“杀猴给鸡看”的反垄断路径,还将让国内行业监管和民事诉讼逐渐与国际接轨。
参与反垄断论证的中国社科院美国所副研究员苏华指出,国内汽车经销与售后环节中常见的价格协议、转售价格限制、地域和客户限制以及搭售等行为,已经触犯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纵向垄断行为。反垄断部门人士表示,一些跨国车企在中国市场纵向垄断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不仅不符合《反垄断法》中的豁免条款,同时前几年还在中国市场被当做经验推行,而不少“同车不同价”的案例更是让消费者无可奈何。
在汽车经销环节,很多消费者已经对“本店汽车只卖某地”或“卖车搭售保险”见怪不怪,但“同车不同价”是怎样实现的?拿宝马“535ixD rive”来说,该车型目前国内市场厂家指导价为80万元左右,但在美国市场此车型价格折合人民币仅售35万元左右。记者计算发现,即使刨除该排量进口汽车需交纳的总计约90%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国内的厂商指导价仍较美国市场高出不少。
相关调查发现,《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发布近十年来,多数跨国车企在我国设立独资子公司作为“总经销商”,统一管理全国经销网络。跨国车企掌控生产、进口、经销等价值链核心环节,通过关联交易等手段平衡各环节收益以实现其整体利益最大化。有关行业协会和反垄断部门在调查中发现,现实中存在跨国车企将进口车低价报关卖给其控制的总经销商,然后高价出售给4S店,并实施转售价格限制的行为。
而在汽车售后环节,整车与零部件企业对于配件的价格协议、限制等垄断行为,也让一些品牌的整车出现畸高的“零整比”(零部件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公布的一份调查数据中,北京奔驰C级一款车型“零整比”高达令人咋舌的1273.31%。
去年底,奥迪销售事业部在某区域曾向该省区全体经销商下发通知,实际上要求区域内所有4S经销商从今年起上调奥迪维修标准价格。与此同时,一些经销商还与车企达成利益同盟,“抱团垄断”已经公开化。A股上市公司漳州发展在其2013年年报中就高调宣称,“把‘以修养店’作为汽贸的首要战略”。
北京中保研汽车技术研究院院长冯君指出,外国车企正是钻了中国政策的空子,才能抬高零部件定价获取巨大利润。相关行业协会和反垄断部门专家表示,汽车经销与售后环节的垄断在中国市场普遍存在,首轮企业行业反垄断对象集中于跨国车企,其一是由于这些车企市场占有量和影响力大,存在一些纵向垄断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在经销与售后环节影响恶劣;其二是低端品牌汽车的零部件兼容性较强,与高端豪车相比垄断控制力较弱;其三则是跨国车企在国外合法合规,在中国市场却对反垄断法规视而不见,因此“杀猴给鸡看”对跨国车企是惩戒,同时也将从更大程度上震慑行业内高中低各类车企。
除了在国内行业监管标准上欲与国际接轨,反垄断部门此次执法处罚,可能还将对国内相关民事诉讼带来突破。
在此前消费者起诉某德系车企和某日系车企的案件中,原告的请求分别被长沙法院和青岛法院一审驳回,两案的争议均为4S店销售原厂配件时搭售维修服务。消费者诉诸《反垄断法》为何总是输?对此,法律界人士表示,在此次发改委垄断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后,消费者民事诉讼将具有更加充分的依据,相信最高法的司法解释也会随之更加细化,届时车企面临的民事诉讼压力可能将会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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