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奇3 9万租金物业代收?
“无主房”应该如何处置?针对这一问题,昨天下午导报记者采访了牡丹园小区物业管理处主任,主任承认,是物业将“无主房”租出去的,已经收了三四年的租金,总的租金有9万多元。
“我们一直在努力找业主,找了十几年,一直找不到,他又拖欠物业管理费,我们就想把房子先租出去。”主任说,多年来物业公司和开发商一直在找这个业主,为此,物业公司多次与开发商交涉,但始终找不到人。
据物业介绍,截至2009年时,豪宅主人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和公维金已经累计近2万元,“影响了小区物业服务的正常开展”。为此,物业公司获悉豪宅业主死讯后,给开发商发了一封函,提出为维护物业合法权益和广大业主权益,物业将开启房门,出租无主房。
昨天,在物业管理处,导报记者看到了物业出租“无主房”的协议。协议加盖了物业的公章,在协议的最后一行,还特别注明“如果902室业主回来,要无条件归还”。
主任解释说,她也明确告知转租人,这个房子现在找不到业主,所以,万一业主出现,物业随时有权收回。
争议 豪宅租金应该归谁?
物业主任还向导报记者强调说,“无主房”的租金并非她个人收走,而是全部交进物业公司的账户,并且这些钱是留着,准备随时归还给失踪业主的。
主任说,无主房的租金收入将用于弥补业主拖欠的各项费用。但豪宅主人拖欠的物业相关费用一共不到2万元,可这几年租金已经高达9万多元,多出来的钱怎么办?对此,主任表示,剩余部分将专户存储,等待业主出现后归还给业主。
但是,如果豪宅主人永远不出现,其继承人也找不到,那么每年数万元的租金应该归谁?对此,有的业主质疑一套豪宅月租2000元太低,还有的业主提出,这笔钱不能归物业,应该归国家。
物业公司却有不同看法,主任反驳说,“谁的房子谁的权益”,也就是说,只有豪宅主人才有权找物业公司索取租金,其他业主无权过问,也无权起诉物业。
传说 豪宅主人哪去了?
豪宅主人哪去了?他是死是活?为何放着几百万元的房子不管不问?对此,小区业主和物业说,有多种传言。
传说1:分手
第一种说法是“恋人分手”。据物业相关人员和个别业主说,豪宅主人是一位老翁,当年购房时曾带着一年轻女子来签协议。
有业主猜测,这房子是老翁买给女友住的。不过,交了购房款后,两人可能分道扬镳了,老翁回国,女子或许心灰意冷也远走他乡。
传说2:跑路
还有业主说,豪宅主人或许是“跑路”了。因为,购房之后不久,刚好遇上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或许主人生意亏损无奈跑路。
传说3:死亡
豪宅主人这么长时间都不出现,会不会出了意外?有业主称,曾经听人说豪宅的主人已经死亡了,所以房子一直都空着。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