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近日公布31省区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海以人民币4万188.3元排名第一,甘肃为1万7156.9元居末。
中新网报导,2012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支配所得)为人民币2万4565元。人均可支配所得为个人总所得扣除掉各种税负后,个人可以自行支配如何使用的所得,被认为是消费开支的重要决定因素。
官方统计,上海、北京、浙江三地民众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全中国排名前三位。其中,上海以人民币4万188.3元居首,北京以3万6468.8元居次,浙江为3万4550.3元排名第三。
资料显示,除上海、北京、浙江之外,广东、江苏、天津、福建及山东等八省市,其城镇居民可支配所得逾中国平均水准。
报导说,若以人民币万元梯队来分类,上海是全中国唯一收入处于「4万元梯队」的地区。北京、浙江、广东三地收入处于「3万元梯队」;江苏、天津等19个地区的收入处于「2万元梯队」。
江西、宁夏、贵州、西藏、新疆、黑龙江、青海、甘肃八个地区的收入处于「1万元梯队」。其中,甘肃以1万7156.9元排名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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