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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算十年“二次房改” 中国房市就永无宁日(图)

www.sinoca.com 2013-11-10  腾讯


  据报道,近几年原铁道部在系统内大搞“保障房大跃进”,其隐形福利之大,甚至超过一些普通职工的一辈子工资。如武汉某铁路职工当年以每平方米2500元的 “保障房价格”购得了一套138平米的住宅,后来的二手房价“已经超过7500元”,这套房一下子就给他带来了69万元的巨额福利,比普通职工十几年的工资性收入还要高。而在上海、北京等高房价地区,铁道部“保障性住房”价格和市场上的类似商品住房价格,相差在万元甚至几万元以上。一套120平米的住房,价差就可在150万元以上,这比退休的普通职工一辈子的收入还要高出一倍上下。

  不过,比起京城中央机关的保障性“经适房”,铁道部系统职工的经适房福利,就像是“小巫见大巫”。早在前两年就有媒体报道,位于北京朝阳区某10号院的一栋 “气势夺人”的楼院,估值高达每平米4万元左右。但网传并经媒体调查确认的《2011年××部公务员最牛分房方案》中,“仅以6900元/平米的内部价分配给了该部门的公务员”。若以每套房120平方米的“处级待遇”计算,这样一套“经适房”所带来的隐形福利,就高达390多万元以上。据报道,在北京“特殊经适房”不在少数。有开发商的代言人就公开声称:北京“每年土地供应总量中的约40%以上,都被中央机关、部委、部队大院直接划走,这在地产圈已是公开的秘密。”

  这里,我们暂且不论“官员阶层的特殊利益”。单纯就拥有经济适用房的权利而言,事实证明:谁要是被剥夺了购买经济适用房权利,就意味着谁在住房福利上,少则失去或者要多付出几十万元,多则损失高达数百万元。即使对公务员这样收入稳定的较高薪水的人群来说,这数百万元的巨资也相当于他们一辈子工资性收入的数倍。而对一般的工薪阶层来说,有没有经济适用房购买权利,更是关系到其一辈子最大的财富得与失。无论是收入倍增计划还是其他任何高额的福利,国家和政府没有任何东西,能像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权利那样,决定百姓的穷与富。

  我们不妨用官方自己的统计数据,来说明取消普通市民的经济适用房,究竟国民财富带了什么样的巨变。

  从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年鉴和年报中不难知道,从2003年到2012年这十年中,全国城镇的销售出的商品住房共有67.258亿平方米,销售的住房套数约有 6460万套。如果按照九八房改的政策,其中的85%,都应该按照经济适用房销售,也就是57.17亿平方米的住房销售的价格都应该是经济适用房价。

  但事实上,这十年全国仅仅只出售了大约3.2亿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甚至因为这几年全国“名符其实”的保障性经适房(注:很多地方把拆迁安置房违规计算在经适房的名下)大幅下滑, 2011—2012年国家统计局已不再公布经适房销售的总量。

  上述内容告诉我们,正是由于国务院2003年的18号文件,使54亿平方米左右本来应该作为经济适用房供应市场的住房,变成了开发商高价的商品房。若全国城镇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价差按2500元计算(大中城市这两者差价可高达上万甚至数万元,但全国平均差价没有这么高),就相当于全国买房的城镇居民这十年多掏了13.5万亿元。平均每套买房人,为此多掏了25万元左右。

  实际上,城镇居民这13.5万亿元被豪夺的财富,还只是当时新一届国务院班子在刚上台数月就匆忙推行的“二次房改”前十年的“政绩”。如果今后我们依然还是“萧规曹随”,到2020年,中国的城镇居民可能为买房而多付出的财富,在未来的8年中将会出现实打实的“倍增”。今年房地产政策“空窗期”所导致的房价新一轮暴涨,就已经预示了这一点。

  这就是“政策之变”的威力。它给中国数亿城镇居民带来的影响,要超过任何收入分配的改革、工资的大幅提高,以及社会保障的全面提升。在人民日报前两天在其刊登的“收入分配”专题报道中,一位无锡工人的感叹尤其引人深思:提高居民收入,光涨工资哪行?让老百姓兜里有钱,关键是国家能管好住房、教育、看病这些“大事儿”!

  所以,把引发几亿城镇居民财富和生活质量发生“翻天覆地”变化、使整个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和住房政策“颠倒乾坤”的2003年国务院的1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作为中国“二次房改”的标志,“实至名归,名符其实”。

  二、二次房改的“顶层设计”,是中国房价十年暴涨的最大推手

  以2003年的18号文件为标志的“二次房改”,不仅使普通城镇居民的财富遭到了空前的洗劫,而且也使中国的房价从此走上了暴涨之路。简单分析对比一下2004年(二次房改实施第一年)的数据以及这十年房价的变化,数据就可以说明一切。

  国家统计局投资司人士在2005年一篇公开发表的分析房地产价格发展趋势文章中承认,“到2004年,全国商品房和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上涨14.4% 和15.2%,是1998年以来的最高水平。”其实,这个当年对外公布的数据还“打了埋伏”。据后来发表的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表明:从2003年到2004 年,全国的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从每平方米2197元,一下子暴涨到2608元,涨幅高达18.7%。这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高水平”呢。比较一下九八房改实施5年的全国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变化情况,人们就会有清晰的认知。

  同样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8年全国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是每平米1854元,到了5年后的2002年,商品住宅平均售价提高到每平米2092元,5年累积的房价涨幅为12.8%,相当于平均每年全国的商品住宅房价涨幅连2.3%都不到。而同时期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998年的5425.1元,上升到2002年的 7702.8元,5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高达42%,平均每年达到8.4%,是同期住宅房价年均涨幅的2.65倍。

  另外,在当时国务院新闻办专门就我国房地产市场情况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时任建设部的一位副部长介绍,在1998年-2002年我国实施九八房改的5年时间里,全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提高5.2平方米,达到22.8平方米;全国城镇居民私有住房的比例已经达到72.8%;年均住宅竣工面积更是达到改革开放以来到1997年的年均2倍以上,达到6.8亿平方米。此外,从1997年到2002年,全国商品房竣工面积、销售面积年均分别增长15.5%和 22.6%。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和当时建设部的官方讲话以事实告诉我们:实施“二次房改”第一年的2004年,全国商品住宅的涨幅,竟然比此前5年的房价涨幅之和还要高出三分之一,超出近6个百分点;此外,房价的涨幅,也已从过去只有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的几分之一,一年就变成了远远高于人均收入的增长。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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