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军
范增玉
丁书苗
丁书苗,最初只是个走街串巷卖鸡蛋的小贩。结识刘志军后,开始倒卖车皮,“倒手”铁路工程项目,在发包方和投标公司间充当中介,涉嫌非法获利20余亿元。同时,她也没忘“恩人”刘志军,涉嫌为刘职务调整、“捞人”投入4900万余元疏通关系。为规避调查,丁书苗涉嫌出资4000万元“收买”扶贫办一主任,为自己戴上“慈善”的光环。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今日上午,山西女商人丁书苗非法经营和行贿一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丁书苗非法经营标的额达1858亿余元,非法获利20余亿元,为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买官”和“捞人”行贿4900万余元,向时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行贿4000余万元。
为刘志军买官捞人行贿4900万
起诉书显示,58岁的丁书苗,案发前是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小学文化程度。
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1年间,丁书苗通过时任铁道部部长的刘志军,为其和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解决企业经营资金困难等事项提供帮助,获取了巨额不正当经济利益。
为此,在2008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按照刘志军的授意,为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开脱或减轻罪责,先后花费4400万元,找人帮忙。另外,在2008年,为刘志军“跑官”担任省委书记,并想让一名下属接刘志军的位子,在刘志军授意下,丁书苗行贿500万元为刘活动。
相关材料证实,丁书苗涉嫌行贿的这两笔共计4900万余元,均被骗走。
买“光环”38次行贿扶贫办一主任
据了解,案发前,丁书苗是扶贫名人,曾任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并登上福布斯中国慈善榜。汶川地震时,丁书苗的博宥集团先后捐资1.14亿元;2010年的玉树地震和舟曲特大洪水泥石流灾害,丁书苗又分别捐款1580万元和2300万元;2009年5月,丁书苗捐资1.5亿元,为中西部地区购买母亲健康快车并进行综合扶贫。另外,她还曾为家乡的卫生医疗、扶贫、基础设施捐款数千万元。
但据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为达到树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关部门查处的目的,与时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涉嫌受贿罪已被公诉)商议,由丁书苗向该中心进行捐款,由范增玉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安排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在有关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迹等。
为此,丁书苗先后38次给予范增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0余万元。
“介绍”57个铁路项目“抽头20亿”
起诉书显示,2007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伙同郑朋、胡斌、甘新云、侯军霞、郭英等人,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违反国家规定,与投标铁路工程项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偿运作的方式帮助中标。丁书苗通过铁道部相关人员帮助,先后使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铁十局、十三局、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等23家投标公司中标“向塘至莆田铁路永泰至莆田12标段”、“新建贵阳至广州铁路站前工程8标段”等57个铁路工程项目。
起诉书确认,上述铁路工程项目中标标的额共计人民币1858亿余元。为此,丁书苗等人以收取中介费的手段从中获取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0余亿元,其中丁书苗违法所得数额共计人民币20余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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