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3 风险是否会传导?
光大证券董秘称:套利系统独立,不会传导其他部门
光大证券确认其自营业务在使用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随后市场担忧该问题会传导到其他业务部门,对此,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梅健表示,套利系统是独立的,问题不会传导到其他部门。
在光大证券停牌并确认出现“乌龙”后,有二级市场投资者担心套利系统问题扩大传导到光大证券的其他业务部门,给本已麻烦缠身的光大证券再度重击,大幅度影响公司业绩变动,从而导致股价大幅波动。
对于风险是否传导的问题,梅健表示,公司公告了此次事件是由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问题引起的。“公告其实说得很清楚了,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套利系统是独立的,与其他业务的技术系统是隔离的。”
梅健称,这套系统确实出现了问题,但问题不会传导到其他部门。目前公司正在对问题进行核查和处置。
与此同时,有消息称,中金所今日盘后持仓数据显示,光大期货席位大幅增空7023手,减多50手。这项举动被有些市场人士看做是公司其他部门在进行补救,对冲亏损。
追问4 谁是利益受损者?
分析称,一是跟风买进的投资者,二是股指期货的做空方
“没有任何利好值得你一分钟拉升100多个点”,职业投资人黄生昨日在微博写道。
但昨天的光大证券“乌龙指”确实在1分钟之内奇迹般地急遽拉升沪指100多点,1分钟之内让71只股票涨停。随后,大量投资者跟风买进。但是,投资者却没想到会有“乌龙”,所以,上午骤增的3%,从午盘开始暴跌。这由光大证券“乌龙指”带来的虚假利好,全部缩水,甚至下跌。
那么,谁是“乌龙指”事件的受害者呢?
职业投资人黄生认为,受损的投资者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跟风买进的投资者。他们会误以为接下来会有政策利好或者其他利好出现。尽管他们平时也会出现判断错误,但那些误判是基于市场,而昨天的严重误判则是受到了光大证券乌龙事件的干扰。
还有一类是股指期货的做空机构,被期货市场强制砍仓。
黄生表示,尽管投资者平时也会出现判断错误,但那些误判是基于市场。虽然跟风买进是有风险的,但是如果没有光大证券的“乌龙指”干扰,投资者不会误以为有利好出现。可惜投资者没想到会有“乌龙”,所以,上午骤增的3%,从午盘开始暴跌。
追问5 光大证券该不该赔?
律师:属过错侵权行为
光大证券:会讨论赔偿问题
财经专栏作家肖磊认为,如果上交所发公告称昨日的交易进入正常清算交收,那么,就意味着上交所认为光大证券的“乌龙指”事件也是正常交易的一部分,所以,光大证券不需要赔偿投资者。但是,确实有大量投资者跟进后被套牢。
被套的投资者开始向律师咨询,能不能找光大证券索赔?昨日下午三点钟开始,上海市华容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和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就陆续接到了各地投资者打来的电话。
许峰介绍,投资者打电话多数是担心损失问题,尤其担心下礼拜一的行情如果造成损失了,该怎么办。
对于赔偿问题,许峰认为,要根据调查结果才能确定是否索赔、怎样索赔。“现在下结论都太早了,所有人只能等结果,猜测没有意义,这样对光大而言也公平一点”,许峰说,“这个我们也在关注,如果到时候符合条件,我们也会发起索赔征集。”
但是,张远忠认为,光大应该赔偿。“即便错误操作也该赔偿,光大证券有过错,过错造成了投资者的损失,这属于过错侵权行为”。
张远忠说,作为投资者,目前应该做的首先跟光大证券进行交涉,如果他们不赔偿的话,投资者可以向证监会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跟他们索赔。
“理论上投资者应该获得全额赔偿,赔得起应该问题不大,如果万一赔不起还有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这个公司就是专门为这种情况设立的”。张远忠说。据了解,目前已经有多位投资者向张远忠寻求帮助,张远忠说,具体赔偿金额还需要根据交易书的细节来分析判断。
据报道,目前投资者关注的赔偿问题,光大证券董事会秘书梅健称,会进一步讨论,如有具体方案讨论。
追问6 A股风控存在漏洞?
“T+1”体制下,眼看损失发生无能为力
“遇到昨天这样的事件,如果A股实行的是“T+0”(即“日内回转交易”或“当日回转交易”,通俗解释为“当日买入的股票,可当日卖出”),跟风的投资者可以及时纠正错误,风险会小一些。”黄生告诉记者,但如果放开“T+0”,会助长投机行为,将可能是另外一种风险,这也是当前证监会所担心的。
黄生说,昨日看到A股暴涨的消息而跟风买入的投资者,即便很快就知道股市会下跌,但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损失发生,无能为力。因为按照目前施行的“T+1” (当日买入的股票,次日卖出)交易规则,投资者只能在第二天才能将股票卖出。“这暴露了A股市场现行风险控制措施的弊端。”
黄生说,虽然投资者可以进入股指期货选择“T+0”进行风险对冲,但因股指期货有门槛,普通投资者进不去,普通投资者无法选择股指期货进行风险对冲。
昨日,财经评论员老艾也撰文指出,A股风控太脆弱,各大基金、券商、机构必须要加强交易系统的风险控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老艾在文中指出,“T+0”的股指期货和“T+1”的A股处于天然的不对等地位,机构可以通过操纵权重股在期指上快速获利并出逃,老艾再次呼吁,尽快将A股恢复为“T+0”交易和取消涨跌停板限制。
对于是否会恢复“T+0”的问题,今年7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言人曾表示,2005年《证券法》修订,取消了有关“当日买入的股票,不得当日卖出”的规定,A股推行“T+0”交易制度不存在法律障碍。且对市场发展有积极意义,证监会将深入研究,但尚无时间表。
对于“9月1日沪深300将实施‘T+0’交易”的传闻,证监会昨日否认这一说法。证监会发言人表示,蓝筹股实行“T+0”交易的口径没有变化。目前尚无推出A股“T+0”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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