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亿万富婆”如今成了刑案被告。
9日,厦门中级法院发布消息称,该院已经受理了“亿万富婆”李宝华特大集资诈骗案。该案涉案金额高达近30亿元,为福建省有史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集资案。
案发前,李宝华一直以“商界女强人”形象出现,对外号称资产达几十亿元。但案发后,检察机关发现,多数资金已经被她挥霍。
富婆疯狂:“吸金”近30亿元
李宝华是集美后溪英村人,曾因诈骗在广东被司法机关劳动教养两年。2006年,她返回厦门后开始快速“暴富”。案发前,她对外称资产达几十亿元,拥有多家公司,还投资设立了一家“富婆会所”,不仅要花30万元,还要有5000万元的资产证明才能入会。
据检察机关指控,李宝华自2007年4月起以支付高额利息的方式,以投资、合作、资金周转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2008年至2011年间,李宝华以支付月息2%-24%的代价,向李某、连某等十余人非法集资共计15.76亿元,归还本息合计18.75亿元;向被害人张某、杨某等30余人非法集资共计13.3亿元,归还约9.7亿元,余款约3.6亿元未能归还。
据指控,李宝华骗来的巨额资金,除小部分资金用于企业经营活动外,大量资金用于购买住宅、豪华汽车、游艇、珠宝首饰及家庭支出等用途。
神秘同伙:“李嘉诚私生子”
此次和李宝华一同被起诉的还有同伙凌如发,凌还有另外一个假身份—“香港富豪李嘉诚的私生子”。
债主们介绍,2007年起,李宝华叫人假扮香港富豪李嘉诚的私生子到厦门行骗,名叫“林晓东”。对于“李嘉诚私生子”这一说法,不少人都信了。于是,在这名“富豪私生子”的担保下,李宝华借钱更容易了。
公诉机关认为,凌如发为获取非法报酬,配合李宝华向集资对象作虚假说明,为李非法集资提供帮助,也涉嫌集资诈骗罪。经查,凌如发在明知李宝华未能按期归还集资款项且其自身不具担保能力的情况下,为李向他人集资提供担保,担保的集资金额高达6.74亿元,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1.63亿元。
目前,厦门中院已经正式受理该案,很快将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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