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果很严重
施工方面临最高50万元罚款
“这是非常恶劣的违法行为。”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二支队队长吴靖说,这种“躲猫猫”施工的行为,实在让人头疼。
目前,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下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而根据文物法,施工方将面临5-50万元的处罚。《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第41条规定:未经考古调查、勘探进行工程建设的,由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五万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开发商喊冤
地块没交付我们不是施工方
“说我们毁坏文物,我们真是感到冤枉。”昨晚,万科旗下站东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万延军大吐苦水。
去年6月,南京站东投资置业公司以9.41亿元摘得南京南站住宅地块G07。万延军说,G07地块上面当时堆了很高的土。按规定,国有土地在拍卖之后,国土部门必须将地块以净地交付给开发商,因此去年拍卖结束后,站东置业与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铁投分中心(简称铁投分中心)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铁投分中心负责将地块上高出道路的土全部清理掉,交付时间是2013年6月份。
“之后铁投分中心一直在清理之中,我们公司去年年底就与文物局联系过,希望能去现场开展勘探工作,今年春节前文物局的工作人员也的确去现场看了一下。”万延军表示,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希望尽快争取工期。3月初,站东置业也派出部分工人,来到工地上,与铁投分中心的工作人员一起运土。
3月14日,站东置业与南京市博物馆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后者在G07地块上开展文物勘探工作。3月26日,站东置业支付了50万元费用,考古工作人员随即进场勘探。
“他们当天就发现了两处疑似墓地,要求我们在那两处停止施工。我们立即在这两处周围撒上灰线,转而在其他地方施工。”万延军表示,他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下了“毁坏文物”的结论。
他表示,公司当初是主动邀请文物部门来的,也是积极配合的;3月份刚与文物部门签订了协议;目前这个地块还不在公司的手里,虽然签订协议的是公司,但是施工的主体并不是公司。
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回应称,他们在向南京站东投资置业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时,对方拒收,也没有说明自己不是施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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