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纽约布鲁克林法官今天对华北制药集团及其下属的河北维尔康制药公司涉嫌价格操纵案作出判决,认为这两家公司近几年来实施了操纵维他命C价格的行为。这是首次有中国企业因为被起诉违反反垄断行为而在美国受审。
本案的法官要求这两家公司支付1.62亿美元(约10亿元)损害赔偿金,比陪审员提出的金额高于2倍。在反垄断案中,最坏情况是赔偿损失的三倍。
这些维他命C生产商一直以来都没有否认共同固定价格,只是表示中国政府要求他们协调价格和出口。
中国商务部也发出司法文件,支持这两家公司的立场,并敦促撤销该案件,称不应该干涉中国的产业政策。该部门还担忧美国法庭不能正确解读中国的国内法律。面临类似指控的其他公司在判决结果公布前已经达成和解。
本案的原告包括一家德克萨斯州动物饲料公司和一家新泽西州维他命分销商等。他们认为中国维他命C生产商自愿形成非法的价格操纵联盟,自从2001年底以来大幅提高价格致使美国消费者损失数千万美元。
原告称,这些中国企业生产原食物他命,这些维他命之后在美国用作食物、饮料产品、消费者维他命和动物产品的原料。
本案的审理还引用了来自前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官员乔海利(Qiao Haili)的证词,他现在已经退休。
乔海利通过法庭聘请的翻译表示,商务部任命他负责该商会,他对于企业的维他命C生产和出口价格有管理权。
他说:“在维他命C方面,我有控制的办法。政府在维他命C管理方面支持我。”
上述维他命C生产商表示,他们必须遵照乔海利发出的指令。但有异议者表示,乔海利并非政府官员,他所工作的商会也并非政府组织。
本案法官布莱恩•柯根(Brian Cogan)此前判决称中国法律并没有强制公司实施这些行为。他也拒绝以中美之间的国际礼节为由撤销该案。
在上世纪90年代末瑞士、日本和德国企业也被发现在美国市场合谋提高维他命价格,他们在美国和欧洲遭到起诉,支付了10亿美元刑事赔偿金以及超过10亿美元的民事赔偿金。
屈于享有较低生产成本的中国企业的压力,欧洲和日本企业之后退出美国市场。根据法庭文件,美国维他命C市场的年销售额超过1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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