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主人也
我也曾注意到,在飞机上的空中小姐不收小账。一位熟知客机行业的朋友向我解释,说空中小姐有空中女主人(air hostess)的称呼,而主人不能收小费。言之成理。日本的餐厅也不收顾客自愿的小费,得到的解释是那里的风俗文化认为招待得好理所当然,给小账是把他们小看了。也言之成理。那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日本的经济如日方中,不知今天怎样了。
强迫小账是档次宣言
现在转谈强迫或硬性的小账。其实有调校的空间,只是出售者加在账单上,西方称服务费。算不算是小账可以商榷。二○○二年写《制度的选择》的初版时,有一节题为《小账安排深不可测》,是为这种毫不客气的小账才这样说。后来我作了点考查,理解多一点,知道解释的困难源于变化多,有好几种因由。
让我从宾馆(又称酒店)说起吧。顾客给服务员自愿小账之外,好些宾馆说明在房价之上还要加百分之十或十五(见过最高是加十八)的服务费。奇怪,因为服务费已经算进房价之内,为什么还要再加呢?这里我注意到两点。其一是这种硬性附加的服务费只是档次较高的宾馆才有,档次低的没有。其二这种强迫性的附加大约起于上世纪七十年代,较早之前没有。
我于是想到如下的解释。不是顾客自选的附加服务费是代表着档次较高的一项「宣言」――虽然宾馆提升房价已是档次较高的提示,但附加一项强称为服务费的有较为明确的档次表达,而不同的宾馆往往附加不同百分率是意图表达自己的不同档次。至于这附加的习惯起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我认为是源于当时日本的游客急升,使世界各地增加了不少宾馆,档次的层面变化是大幅地增加了的。
硬性服务费与服务无干
上述的解释是猜测多于科学:我没有机会推出严谨的假说而加以验证。我只靠随意的观察来支持那样的解释。宾馆收到的附加「服务费」有没有特别界定的用途呢?有的,有三方面,皆与服务无干。一是作为宾馆的管理阶层的分红所用;二是如果生意不景,宾馆本身或其老板可看为正常的收入,不分或少分出去;三是如果遇上会议的需求,房间数量够多的,在议价时这附加的服务费可以减除。一九九七年作美国西部经济学会的会长时,我要参与他们的年会选择地点与宾馆的讨论。该会员多势众,因而让我知道每年与宾馆议价后不仅没有附加服务费,且还可压低房价。
转到餐馆的强迫性的附加,我知道通常是加单价的百分之十,也是餐馆自己认为是档次较高的。我的解释是跟上述宾馆的一样,不同之处是遇上多桌的大酒席宴会时,要压低菜价可没有宾馆压低房价那么容易。究其因,是宾馆有空置房间时其机会成本近于零,但餐馆的材料成本一般在菜价的百分之三十与四十之间,加上水、电、煤气、临工等可达百分之五十。餐馆与宾馆一样,较高档次的在强迫附加之后可还有顾客自愿交给服务员的小账。在餐馆而言,这双层增收香港最普及,可能因为香港的食客比较消息灵通,知道餐馆的侍应是与强迫的附加无缘的。
我搞不清楚硬性的强迫「小账」是先出现于宾馆还是先出现于餐馆。如果「日本游客」之说是对的话,宾馆应该先拔头筹。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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