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治理困局
央企所遗留下的污染场地,是应该由企业还是中央政府负责,抑或由地方政府负责,也未有定论。对场地污染的历史污染者和未来开发商来说,责任问题的厘清至关重要,直接影响到场地污染修复的成败。
污染土地必须修复或者搁置,这是国际共识,但首先要知道的是哪里有污染。
底本不清
2006年到2010年,环保部费时五年耗资10亿元进行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大规模调查。对此次调查数据,环保部讳莫如深,至今未对外公布。今年5月30日,在北京召开2012年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与生态修复论坛,会后《财经》记者几次追问环保部自然生态司土壤处负责人,其对该问题依然避而不答。
环保部迟迟不公布调查情况,多位专家分析,其原因是目前修复技术不成熟,政府也难以一次性支付修复污染场地的巨额资金,且调查结果非某一部委能决策、掌控之事。而城市场地土壤污染状况一旦公布,可能引起恐慌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江苏省苏州市,地块每平方米可拍出上万元高价,而位于城市中心的数十公顷的被污染土地无人问津,撂荒多年。该地块是创建于1956年的苏州化工厂原址,主要生产农药,2003年搬迁后,苏州市有关部门一直在寻找土壤修复的方法,至今仍在进行新一轮的全面调查分析。此外,南京市乐居雅小区2007年甫一开盘即遭到消费者抵制,原因是公众获知小区是建在未经修复的原南京化纤厂旧址上。
另外,多位污染场地修复专家提出,上述耗资10亿元的土地调查数据也有失全面性,还不能精确掌握全国场地污染的统计数字。参与此次调查的多位专家向《财经》记者透露,调研的取样方法有瑕疵,直接影响到普查数据和最终结论。全国调查均按8公里×8公里的范围取样,人口稀少处和污染密集区以同样的标准密度取样,结果不够严谨;而且在64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取一个样,范围与随意性均太大。
不过,参与调查的环保部南京环科所研究员林玉锁向《财经》记者介绍,化工企业和高污染风险企业星罗棋布,如逐个摸点,仅凭环保部门一力为之,十年也很难做出场地污染数量、面积的精确统计。
《财经》记者还获悉,调查期间,环保部只调查其所管辖的范围,其他诸如污染问题严重的矿区矿山及其周边环境则归属国土部门管辖,由于部门壁垒,一些数据没有被共享。
监管真空
目前,中国对毒地的监管和修复并没有明确的立法。2003年全国施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法》里要求,“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不包含对用地的历史情况调查,因此不能有效过滤毒地。
北京宋家庄工人施工中毒事件,被视为中国污染场地修复工作起步的标志性事件。事发两个月后,2004年6月,原国家环保总局要求污染企业和单位,在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时,必须经具有省级以上质量认证资格的环境监测部门对原址土地进行监测分析。
2008年环保部再度发文,要求对污染场地特别是城市工业遗留、遗弃污染场地进行系统调查,掌握原厂址及其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种类、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等。
但这些文件并非强制性法规。
目前,全国仅有北京、重庆两地环保部门设有污染场地管理科,并明确规定工业用地原址在二次开发利用前必须进行场地环境评价。重庆还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在转产或搬迁前,应当清除遗留或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并对被污染的土壤进行治理。
其他城市并无强制性要求开发必须进行场地污染调查分析,基本处于监管真空。
武汉长江明珠经济适用房有2400户规模,建在武汉长江化工厂原址上。环评报告书认为,项目场地存在金属锑污染和局部有机物污染。重金属很难在环境中自然降解,金属锑会刺激眼、鼻、喉咙及皮肤,持续接触可破坏心脏及肝脏功能,吸入高含量锑会导致中毒。而有机物污染的土地,短期内根本不适合作为居住用地。
但2010年11月底被媒体曝光时,该小区已基本建好。在武汉市环保局要求之下,毒地采取覆盖土工膜将污染土壤进行隔离,而土工膜隔离修复方法在业内专家看来只是规避风险,而非彻底修复策略,由于污染物没彻底消除,今后进行开挖建设时仍可能引发污染。至今,小区业主已陆续无奈地入住。一位小区业主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唯一能做的是,“今后让孩子少到小区里玩土”。
由于没有专门针对土壤污染的法律法规,使其后的追责也苍白无力。武汉长江明珠经济适用房未做污染土地修复,没有环评报告,就在毒地上建房。事发后,武汉市环保局仅批复要求:“鉴于本批复下达以前项目已开工建设且部分住宅已建成的事实,你公司除须积极补救,对于幼儿园以外部分建筑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和隐患,你公司应当根据承诺负责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采取了覆盖土工膜将污染土壤进行隔离的规避手段,而非彻底修复措施后,居民已然入住,此事亦不了了之。
三道闸门失守
土地再开发大致有两个阶段,即土地收储和招标出让,政府控制土地一级市场。现有的环评报告,是在工程开工动土前进行,而并未在土地收储和规划环节有相应强制性要求。因此,土地储备中心、规划局等缺失对开发的场地进行污染环评和勘察,此为源头监管失守。
武汉赫山地块事件中,开发商武汉三江航天房地产公司在施工工人中毒后,方知此地块为武汉市农药厂遗留的毒地,于是将该地块退回武汉土地储备中心,武汉土储中心向其赔偿1.2亿元。“损失了这么多纳税人的钱,这是非常大的教训。”北京市环境科学院副院长姜林表示,按照国外成熟的法规,赫山地块事件中,开发商、土地储备中心和原武汉市农药厂都有责任。
开发商在获得这块土地时,应该对这一地块再做环评和勘测。中国环境修复网执行主编高胜达证实,许多外资工业企业来中国建厂之初或关停时,都会做土壤勘测,并将数据报备给当地环保部门,以明确自身责任。土地购买者在购买土地时,也会要求对方出示场地环评报告,甚至自行再做调查。
目前,在国内与毒地利益相关的开发商和业主两方皆缺乏作为。世界银行高级环境专家谢剑对《财经》记者分析说,这与优势地段的土地供不应求有关,“黄金地段什么样的土地都可能有人要,即便是被严重污染的”。
对于场地污染,环评是最后一道防守闸门。武汉长江明珠经济适用房小区即出现了典型的环评缺失。小区选址时,未经环评便获国土、规划部门审批,并违规开工。至环保审批时,小区已基本建成。
更令人担忧的是,由于这一行业的毛利率在20%-30%,高于普通建筑业的平均水平,许多不具备资质的普通土方施工公司也大量承担污染土壤的土方工程,这极大增加了污染土壤的暴露和二次污染的几率。
在已知的污染场地修复案例中,往往选择当地环境科研院所成立的修复公司,“由于没有资质管理,有几台挖掘机就可以成立一个修复公司。”高胜达说,而只要能找到工程,就可以盈利。高胜达称,目前,国内污染修复产业大小公司有几十家,但真正有能力做好土壤修复项目的不超过五家。产业扩容过程中,不乏浑水摸鱼者。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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