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家卫宪法6年前被山西平陆县官员逼迫在终止承包煅烧厂的合同上签字,但卫坚持要求先清算资产后清产核资。当地官员却声称在当地“权比法大”。被胁迫签字后的卫宪法又被非法拘禁了一月有余。
知情人告诉记者,员岩峰控制的新盛公司接收煅烧厂所有的财产后,并未继续在原厂进行煅烧深加工生产,只是挖掘粘土矿贩卖。原有的厂房和设备已经生锈。记者 田国垒摄
山西平陆县民政局原负责人非法拘禁一企业家后将价值数亿元的企业零元转让――
谁是非法拘禁的幕后导演
如果没有2006年年底那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头顶“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的卫宪法现在应该正盘算着怎样庆祝将要到来的60岁大寿。
现实中没有“如果”。如今坐在记者面前的卫宪法愁容满面,无家可归。提及6年前被非法拘禁、企业被零元转让的经历,他情绪激动,至今未能走出这场改变命运的噩梦。
2012年5月7日,非法拘禁卫宪法的赵科省、杨建勇一审被判犯非法拘禁罪。值得注意的是,赵、杨二人当时的身份是山西省平陆县民政局正、副局长。
两位民政局负责人为何要非法拘禁一个民营企业家?身家数亿的卫宪法何以一夜之间倾家荡产?谁是这场非法拘禁案的幕后导演?
这一切因一个名为平陆县铝矾土煅烧福利厂的企业而起。
头顶“红帽子”的煅烧厂
1986年11月,平陆县民政局出资5万元在曹川乡(1995年改为“曹川镇”――记者注)曹河村成立了平陆县铝矾土煅烧福利厂(以下简称“煅烧厂”)。按官方说法,煅烧厂是由曹川镇主办、县民政局主管的一个集体所有制社会福利企业。
成立之初的煅烧厂非常不景气。1989年1月,曹川乡民政办与铝矾土煅烧技术专家卫宪法签订了承包合同。这份合同记载了当时煅烧厂的资产状况:煅烧炉两座、厂占地15.96亩、房屋6间,价值7.9万元。
2012年5月31日,中国青年报记者从平陆县城出发,沿着黄河边蜿蜒崎岖的村路前行50多公里,赶到了煅烧厂的所在地曹川镇。一位曾长期在煅烧厂工作的当地村民指着一栋破败的房子和早已废弃的窑炉说:“这就是1989年老卫承包时煅烧厂的所有资产。”
双方合同约定,承包期为8年,1996年12月31日到期。承包期间,卫宪法每年上交纯利润4.3万元。合同的第八条约定:合同期满增值部门(原文如此,“门”应为“分”――记者注)归乙方(卫宪法)所有。
1991年5月,曹川乡民政办与卫宪法又签了一份补充协议,承包金额变为每年2.8万元。
“曹川乡让卫宪法承包煅烧厂其实是甩出去了一个包袱,当时这个企业不赚钱,乡里也从中拿不到多少钱。”一名长期在曹川镇工商所工作的知情人对记者说。
1993 年至2002年间任平陆县民政局企业股负责人的张跃峰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民政局名义上是主管单位,其实什么都不管,曹川镇山高路远,很多人都不愿意去,我负责时就是看他厂里的残疾人比例是否达到了福利企业的要求,然后每年收1万元的管理费。至于企业什么性质,和我们没有一点关系。”
1997年至2001年间在曹川镇工商所担任个体企业协会会长的曹永革也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自卫宪法承包煅烧厂后,曹川镇从没有管过,只是收取承包费”。
1996年年底,卫宪法承包煅烧厂的合同到期。据卫宪法称,他当时不准备继续承包厂子了,并提出让曹川镇民政办清算该厂,但该办时任负责人说服卫宪法按照原合同继续承包。
一名知情人称:“当时铝矾土市场不景气,让卫宪法继续承包,镇里每年还能收点承包费,如果卫宪法不承包了,连承包费也没得收了。”
就这样,卫宪法继续承包煅烧厂,但双方是口头约定,也没有说具体承包期限。曹川镇政府还是依照以往合同的约定收取卫宪法的承包费。记者拿到的一份“卫宪法上交曹川镇民政办合同款情况”的材料显示,1997年至2003年,卫宪法先后12次向曹川镇民政办上交承包费共计38.6万元,比按合同约定所要交纳的承包费还多出7万多元。
1998年3月,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了“财清字(1998)第9号”《关于印发(清理甄别“挂靠”集体企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将名为集体企业实为个体企业的企业摘掉“红帽子”。依据该文件的精神,平陆县清产核资办公室下发了“平清办(1998)第4号” 《对于对“挂靠”集体企业及名存实亡集体企业清理决定的通知》,该通知称:“我清产核资办公室对经清理甄别属于私营个体企业32户,限期一个月内携带有关材料和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所变更企业性质和税务登记。”
煅烧厂名列32户私营个体企业之中。据了解,煅烧厂被甄别为私营个体企业的主要依据是平陆县审计所出具的一份关于煅烧厂注册资本金的验证报告。这份报告显示,截至1998年7月30日,煅烧厂的注册资本金已达890万元。远远多于1989年卫宪法承包之初的7.9万元资产。
曹永革也确认,1998年下发甄别私营企业的文件后,卫宪法曾找到他,准备依据文件将煅烧厂改制,“当时什么文件都准备好了,就是镇政府不给盖章,听说当时的书记要向老卫要钱,老卫给了钱才给办理手续。”
卫宪法称,在他办理改制手续期间,“曹川镇党委书记让我给政府拿200万元,他才给民政局说给我办手续。”
卫宪法不愿意不明不白地掏钱,企业改制的事情就搁置了。现任平陆县民政局福利企业管理股股长的赵晓军也确认,在1998年平陆县清产核资办公室对各单位下属企业进行甄别时,煅烧厂被定性为私营企业。但他“记不清”是否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未能及时变更企业性质为卫宪法日后惨痛的遭遇埋下了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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