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俊钦(资料图)
*ST金泰今日公告,5月3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俊钦法院审理阶段结束,已于近日获释,现已返回北京的居所。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黄俊钦今年45岁,是黄光裕的兄长。2009年5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内幕交易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将其逮捕。随后,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内幕交易罪、偷越边境罪及单位行贿罪4项罪名,对黄俊钦提起公诉。该案于2011年3月30日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2011年12月15日再审,皆未宣判。
在涉嫌内幕交易罪方面,检方指控称,黄俊钦作为*ST金泰的董事长,及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于2006年9月接受*ST金泰总经理的建议,同意向*ST金泰注入优质地产项目资产。后黄俊钦于2007年2月9日至3 月5日间,指令其实际控制的关联公司人员累计买入*ST金泰股票282万余股,成交额1011万余元。2007年7月9日,*ST金泰公告披露相关信息后,黄俊钦又指令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获利172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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