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
4月21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铬超标药用胶囊近日经媒体曝光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今日,卫生部发布公告,要求对媒体报道的十多个铬超标产品召回和暂停使用,涉及9家企业。通知如下:
卫发明电〔20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4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查处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使用铬含量超标胶囊行为的通知》(国食药监电〔2012〕6号)。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维护患者权益,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药监部门召回本通知附件所列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检验不合格批次药品。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立即暂停购入和使用本通知附件所列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所有胶囊剂药品,待检验合格后方可购入和使用。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立即暂停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通知》(卫发明电〔2012〕6号)有关要求。
附件: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盆炎净胶囊、苍耳子鼻炎胶囊
吉林省辉南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抗病毒胶囊
丹东市通远药业有限公司: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脑康泰胶囊、愈伤灵胶囊
四川蜀中制药有限公司:阿莫西林胶囊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断血流胶囊、清热通淋胶囊
通化盛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胃康灵胶囊
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降糖宁胶囊、炎立消胶囊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芬布芬胶囊、酚咖麻敏胶囊
卫生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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