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林春平沟通会现场
3月13日温州讯 今日上午10:30,温州商人林春平在温州华侨饭店23楼掇英厅召开媒体沟通会,就收购美国大西洋银行之事公开向公众道歉,在对收购涉及诸多疑问和细节做进一步自辩的同时,林春平表示自己“海外银行收购计划不变,海内外的温州人迫切需要自己的华商银行!”
在向媒体提供的通稿中,林春平表示他收购海外银行(包括但不限于美国)的计划仍在推进,将在成功后再做披露。他就此前对媒体表述的不完整、夸大事实的情况做了反省,对自己有违诚信原则的扩大宣传向公众诚挚道歉。
林春平称,国内设立银行是其多年来的夙愿,“但在谈判结果尚未出来前,提前在不同场合多次宣布此协议预计中的成功结果以及各种收购细节,这是不妥当的。”他表示,在最终的谈判协议达成之前,按照有关法律程序,不便透露有关的任何细节,在协议达成之后将本着对公众负责的精神,举行媒体发布会详细披露整个收购过程和细节。
针对有媒体质疑林春平旗下企业在温州纳税情况,林本人也在发布会上做出回应,他解释称,媒体提及的三家公司并非包括其在温州的全部企业,并且均是2011年上半年注册成立,真正运作时间只有半年。另有媒体报道称,查不到温州春平商贸,事实上,该公司已经更名为温州哈同商贸,法人代表不是林春平本人(法人代表为其亲戚付安华),去年利税过百万,实际控制人是林春平。
在发布会上,出现两名专程赶来为林春平助阵的相关人士――持有美国律师执照的沈剑律师和马来西亚华商代表项公成。前者是林春平的代理律师,后者自称曾经和林春平一起在新加坡等地从事转口贸易,是林的老朋友和生意伙伴。
沈剑律师表示,林春平收购海外银行的计划是华人世界第一例,虽然存在一定风险,但从法律操作的角度上说,林春平的做法是当前看来唯一可行的方式和路径。
项公成则认为,林春平敢于设想,在海外开始尝试购买银行,对于华人来说是开了先例。他举例说:“在我们海外经商过程中,发现汇率高、资金流通渠道不畅,非常渴求有一家为华商服务的银行。比如我们如果在马来西亚购房,就不能在当地银行贷款。如果林春平这样的温州商人可以将此事做成,将会对我们海外华商做生意、投资有巨大的促进。虽然现在有些步骤还没有完成,但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如果都不闯,哪里来的路?”他表示将继续给予林春平在海外收购银行事宜上以支持和帮助。
在发布会上,沈剑首先作了近13分钟的发言,着重介绍了美国银行的监管体系和在美国开办银行的途径。
“美国银行受到联邦和州的双重监管”,沈剑说:“从联邦层面来看,在美国只要是经营储蓄业务的商业银行,都必须在联邦储蓄保险公司投保,并且要接受相应的联邦监管部门的监管,根据银行执照的不同由不同的部门来监管。而在美国申请银行执照有两类,一类是在州里申请州立银行执照,另一类是向联邦货币监管办公室申请国家银行执照。如果是美联储成员的州立银行则由美联储监管,非美联储成员的州立银行则由联邦储蓄保险公司监管,如果是国家银行则由联邦货币监管办公室来监管。”
从州的层面来看,美国银行的监管体系颇为复杂。沈剑介绍称,如果申请的是州执照的话,需要先向州银行的监管部门提交意向,由他们提供申请书以及所需的文件材料清单,其次需要提供一份意向通知和所需材料,然后由监管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批,并对申请人进行详细的背景调查,审查其资质。
介绍完美国银行的监管体系之后,沈剑分析了在美国开办银行的三条途径:一是外国银行在美国开设分行,二是在美国开设新银行,三是通过收购现有银行来开办银行。他分析认为,第一条途径需要开办者在国外已经有自己的运作,比如2008年在美国开设分行的招商银行,其在中国已经开办银行多年;而第二条途径由于美国政府对于银行资质审批非常严格,开办者很难拿到银行执照,这两条途径对于林春平而言都过于困难,因此他认为对于林春平而言最有可能成功的一条途径就是第三条途径。
沈剑介绍说,如果要想通过收购现有银行在美国开办银行,需要完成如下流程:1,选择收购银行,准备资金和人员,这需要一到三个月。2,向美联储提出申请,美联储进行调查审批,获取批文后,才能正式进入并购程序,这需要至少六个月,甚至一年以上。3,寻找标的,进行谈判,实施收购,完成整合。
沈剑认为在美国收购银行,即使一切顺利的话,可能也需要三五年才能完成,因此对于民营资本而言是一个比较大的挑战,他因此得出的结论是“林春平的此次创举非常勇敢,一旦成功,则有可能开创我国海外投资的新渠道。”
发布会答问实录:
在发布会的最后,沈剑以林春平代理律师的身份回答了媒体的提问,以下为根据现场录音整理的问答实录。
问:现在是不是中国民营资本收购海外银行的最佳时机?
答:现在是民营企业海外投资的好机会,因为外界金融危机造成抄底。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但是由于银行监管比较复杂,中国的律师群对于收购境外银行的经验并不多,我们之后会对收购美国欧盟银行进行探讨,具体进一步跟踪,看有无操作性。
问:您认为林春平先生在海外收购当中遇到的最大问题是什么?
答:从市场角度来说是一个最佳的时机,金融危机造成美国银行非常不景气,美国政府也急需资金来拯救银行,希望外部资本进入。但民间资本的专业准备不够,对于国外银行的运作情况怎么样了解不够,比如说对于国外的审批要求并不是很了解。民间企业需要跟专业的中介机构接触,国内的运作方式很可能不适应外国的运作方式。
问:林春平先生到底有没有在美国收购银行?林春平先生所说的新HSBC公司是怎样的一个机构?林先生之前为什么要声称收购了国外银行?林先生公司的纳税到底有多少?可以出示一些实物的证据吗?
答:我声明一下,我不代表林春平先生,我只是作为第三方来介绍一下银行并购的流程。对于你的很多问题涉及商业机密,我即使是作为林先生的律师也不便透露。
问:新汇丰的注册证书表明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公司而非银行,这个信息说明了什么?在林先生之前的一个报告中,这家公司有具体的地址,但是实际却并没有找到,能解释一下这是为什么吗?
答:我认为林先生采用的是先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再去并购银行,因此如果是设立一家新的公司,在没有获得银行执照之前,本身不可能是一家银行。因此我个人认为,设立一个新公司,是一个壳公司,然后作为一个并购主体来实施并购,这是惯常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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