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重庆市九龙坡区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起诉了被告人连庆武、郑燕君等7人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非法经营罪案,至此,该院最近共起诉了5起系列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非法经营罪案,涉案被告人18人,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620亿元,系建国以来重庆破获的最大地下钱庄案。
该院指控称,自2007年以来,被告人连庆武、郑燕君等人采取骗取、借用、购买等手段,利用本人及他人的身份证及各自的名义,陆续在重庆市某开发区工商登记机关注册成立了无经营地址、无从业人员以及无经营活动的三无公司,继而以公司的名义在当地银行等金融机构开立了基本结算账户,并申请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在做好上述准备工作之后,连、陈等人接通宽带网络,接受了来自广东等地来源不明的资金,并将这些不能直接转入个人账户的资金陆续转入其在重庆控制的对公账户及个人账户,在扣除万分之二至万分之六的手续费后,再按照资金提供者的指令,将上述资金转至外地个人账户。
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根据《刑法》第225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属于非法经营。《商业银行法》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这些案件涉及的资金支付结算属于非法经营,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起诉,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在办理这些案件中,该院注意保障地方经济稳定发展,针对案件扣押银行卡达数百张之多、冻结公司账户地域分布广、冻结资金达5亿元之巨的特点,制定了详尽措施,并督促公安机关解冻无关账户,保障了相关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受影响。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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