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主审法官在庭上宣读了吴英集资诈骗案的二审宣判书。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吴英听着听着,又一次回头看了一眼父亲和妹妹。
法官说,原判认定吴英为个人犯罪准确,吴英上诉及其二审辩护人称,吴英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主观上没有诈骗目的,客观上没有实施欺诈事实,没有用虚假宣传欺骗社会公众,本案属于单位犯罪审理范围,均不能成立,不予采信。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另外,吴英检举揭发他人,经查均系其为了获得非法利益而向他人行贿,依法不构成重大立功。
吴英在二审审判中辩称,其仅够构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二审辩护人提出吴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以及要求改判无罪的理由,均与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不符,不予采纳。
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吴英犯集资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二审裁定。
“给我带两双棉鞋进来”
宣读完判决书后,法官宣布闭庭,将吴英押回看守所。临走前,吴英再一次回头,用东阳方言对父亲说了一句,“给我带两双棉鞋进来”。
吴永正坐在旁听席上,一言不发,沉默了许久。
吴英的二妹听到这个消息,当场失声痛哭。
离开法院,吴永正坐进一辆杭州牌照的小车,对于记者的追问,他只说了一句,“我们会抗诉”,就让司机开车走了。
对于这个结果,吴英的辩护律师杨照东也称自己事先没有想到。他说,二审宣判结果出来之后,吴英家人感到有些迷茫,但吴永正最后表现还是非常坚强,仍然决定要让律师积极抗诉。
下一步,案件结果将移交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他们已经和吴英的家属商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期间,仍然会进行抗诉,把自己的辩护意见反映上去,作最后的努力。
背景
吴英案一审于2009年4月开庭。
2009年12月18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吴英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元。案发时尚有3.8亿元无法归还,还有大量的欠债。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于2011年4月7日开庭。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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