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的传承上,光靠人选人成功率非常低。说到这里,我想起了新希望[15.35 -4.18% 股吧研报]集团刘永好的闺女刘畅。有天在成都我跟刘永好开会,晚上吃饭时他的女儿刘畅很高兴,说要请大家看电影《建党伟业》。我说你怎么对这部电影这么感兴趣?她说我是团委书记。后来有次在他们家吃饭,我很好奇,又跟她聊起团委书记的事情,我说你怎么想起来去做团委书记?所有人都知道新希望集团是特大的民营企业,有好几万员工呢!她说团委书记非常有意思,开始她并不是很想做,后来成都团市委来动员她,这样的话她就做了。做了以后才觉得压力挺大,因为员工这么多,要做好这个团委书记将会面临诸多挑战。
她在国外读书生活过很久,回来以后我们有时会在一些活动上碰到。有次在金鼎组织的活动中跟她聊天,她说有段时间也比较苦闷,从国外回来后找不到感觉。我说最近这段时间你好像找到了感觉。她说觉得自己想明白了,然后就去做了团委书记,因为觉得只有跟新希望集团下面的年轻人建立起更好的沟通,将来才能更好地参与企业管理。
最近因为立体城市的事,我跟他父亲经常开会,有时候她会在,慢慢地开始跟我们一起讨论问题。她经常会有一些很有意思的想法,吸收新东西比较快,跟年轻人打交道也比较顺,在这个阶段帮她父亲做了很好的衔接。另一方面刘永好也很注意给她一些机会,他经常对我们这些朋友说,如果去成都,有机会要到家里吃个饭聊聊天。几年下来,我发现刘畅跟上一代的企业家多数都已很熟悉,同时也变成了民营企业第二代当中的核心人物。有天我在上海见到另外一个老板的孩子,聊天过程中发现他对刘畅充满敬意。所以我认为在民营企业的第二代当中,刘畅会成为非常有领导力的继承者。
有天晚上我女儿给我看她知道的很多名人孩子的网页,他们在网上炫一些东西。这些孩子没有太大的使命感,可能是因为计划生育导致了这种情况。
有次在天津碰到个广东老板,我问他有几个孩子。他说一个老婆一个孩子。我说你这什么意思?他说你问我几个孩子,我没法回答,我只能说一个老婆一个孩子,离了结了再生,所以我五个孩子不违法,一个老婆一个孩子。
现代家庭中孩子数量比较少,传承当中风险在加大。所以,我希望民营企业的选人体制能够逐步改变成让制度来选人,让业绩来证明人,让价值观来凝聚人,让事业来激励人。在事业传承上,企业家面对的不应是具体的某个人,而应是所有人。
公司的中级管理者和高管,也都应该用制度来选。举一个例子,在美国政府观看拉登被击毙的直播画面里,奥巴马总统没有坐在正中间的位置。按照传统规矩,大哥什么时候都得坐中间,你看萨达姆、金正日的照片,哪个时候他们都在中间。这张照片反映了美国的制度授权清楚,中间的人是主要责任人。
奥巴马在竞选前也就相当于中国的科级干部,通过一年半的全美演讲,竞选成了大哥。这个过程就是制度选人,因为谁都可以报名,接近于奥运会的游戏规则。制度选人就是根据第三方规则在透明环境下进行公平竞争,每个人都有进入的机会,对最后胜出者大家才是服气的。
制度选人必须建立一个有效的系统。美国制度让决策成为扯皮制度,比如议会、三权分立,都在扯皮,而行政是独裁系统,执行非常有效。一旦决策以后,所有系统都是独裁的,但决策之前是扯皮的。这样做是高成本决策,低成本执行,低成本纠错。
决策扯皮要花成本,一个政策、法案的讨论通常要一到两年,美国的国会电视台天天在播,决策成本很高,但执行成本低,因为大家都扯完了,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另外纠错成本低,因为有舆论监督,有反对党,天天在帮你纠错,不可能等你把错误犯大了再说,因为还没等你犯大,就会让媒体给折腾下去。
公司也这样,如果是相对集权的体制,就是决策成本低,一个人说了算(所谓拍板快),必然造成执行成本高;因为你一下拍板了,底下人都没理解,大家也没有参与讨论,执行的时候就经常会阳奉阴违。结果纠错成本也高,因为谁也不敢对大哥说不,看着车毁人亡,大家除了表示同情、悼念,毫无办法。
从公司治理来说,一定要避免把创办者、大股东变成集权制度下的神,避免放纵他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大家执行的时候东倒西歪、最后自尝苦果的悲剧。我们应该建立一种好的治理结构,将决策的成本适当提高,拖的时间可能会长一点,但所有的决策都是60?80分,执行有效,即使有毛病在此过程中也会被大家提出来。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系统有效,积小胜为大胜。总之,如果制度选人和系统有效结合起来,公司就会比单一的人选人制度更能降低风险、更可持续。
制度传承与系统有效
制度传承的目标应该是打造一种财产安全、系统有效、合理激励的公司治理制度。它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股权设置上避免一股独大,适度加强公司资本的社会化构成。一个人占51%以上股份就是一股独大,不管是民营、国企、外资,风险都很高,这意味着整个决策机制都寄希望于一个人,而人不是神,不可能永远正确。人是有缺陷、会犯错误的,能力是相对的,所以应该建立股权相对分散又能够统一协调、理性议事的治理结构,来维持制度的稳定性、连续性和有效性。
一个好公司的股权设置,大股东应该在30%?40%之间,另外还有其他股东、小股东和散户,这样比较容易作出接近80分的决策。太过分散也未必好,比如像万科的股权分散到最大股东也才占16%的股份,当创办人还在时,没有问题;但往后走,公司权力过于分散,形不成合力、主导,容易作出低于60分的决策,而且公司多头用力,逐渐也会走下坡路,过去这样的事例非常多。所以合理的股权结构应该避免两极化,就是过于分散和过于集中,而应该建立相对集中、统一协调、适度社会化的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有一个好的决策环境。
第二,公司要建立一整套透明的制度。一个是对内透明,公司没有什么需要隐瞒大家的事。比如我们8年前设立万通历史陈列馆时,就是想告诉大家第一桶金是怎么来的,否则大家会猜测所谓的“原罪”,把创业者往坏里想。这在夫妻、朋友中间也是一样的道理,你知道他的信息越多,其实你越会把对方往好里想。如果把互不相识的两个男人放在黑屋子里,他们就都可能会想着先下手为强,很容易会打起来。因为在黑暗当中,人容易把事情或对方往坏里想。在对环境不明确的情况下,人有防卫本能,高估风险,但在透明条件下,人有安全感,就可以良性互动,甚至给予正面激励。
透明度很重要。比如我不做万通上市公司董事长了,公司也要审计我,把结果就放在网上,让大家看。董事长做的事情也在大家约束之下,包括我每次报销,大家都可以看董事长是不是自律的。现在公司的财务、利益、关联交易都很透明。一旦透明,就会获得信任感,增强凝聚力,或给大家揭弊、纠错的机会,从而防微杜渐,净化组织。
对外也要透明,这样外部对你也会有信任,别人看你才不会往坏里想。最好的透明方法就是上市,有了法律强制性的透明义务,信息都要披露,比如买房子、资产处置。上市公司的信用比不上市公司的信用要高,用不上市公司的股票去银行抵押贷款,银行一般不放贷,但用上市公司的股票就可以从银行拿到贷款,因为除了可流动以外,上市公司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透明。
公司对外的透明度还可以有效地促进内部约束力的加强,包括人的制度约束、道德约束、行为约束等,保证更好地执行制度和传承。人在黑屋子里没人看见的时候,可以随意变换姿势,但灯光一打开,你变换姿势时就会觉得别扭,这叫自律。因为人有道德羞耻感,越透明不雅姿势越少。所以将公司置于完全透明的环境下,就可以减少多余动作,确保好的制度可以有效地传承下去。
公司需要把内部制度和外部社会的接口纳入管理范围。公司作为一个组织除了营利功能以外,还要满足别的功能,比如企业社会责任的功能,公益和营利需要分开,不能又像公司又像慈善机构。一个组织越细分,它的功能协调越好,系统健康,组织生命力才越强。单细胞的组织,生命力都很弱,但如果多细胞组织很多功能混在一起,界限不清楚,也会很乱。有些民营企业,私人消费、捐款都从公司出,公司就很容易崩溃。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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