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克强(资料图)CFP供图
面对指控张克强全盘否认,辩解未曾诈骗
据《春城晚报》报道,广州华美集团总裁、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人物张克强等人涉嫌诈骗。在张克强的带领下,一个高智商犯罪团伙,巧妙地将价值44亿多元的国有资产流失,其中大部分资金流进个人腰包。云南省公安厅经1年多的侦查,8名被告人被推上被告席。2011年12月3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
“蚕食”进程
选中目标周旋收购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1年以来,张克强、宋世新、罗峰等人,看到青海盐湖集团所属的盐湖钾肥(31.97,0.88,2.83%)这一支国有股具有很好的经济利益,一直策划要购买盐湖钾肥股份。但由于国有企业青海盐湖集团,对该支国有股的股东资格进行了严格限定:只能是国有企业,而张克强等人根本不具备成为该股股东的条件。但在经济利益的诱惑面前,张克强等人并不甘心,产生了非法占有国有资产的目的。
2006年~2008年,张克强等人商议,利用云南兴云公司的国有企业身份,由宋世新等人与青海国资委和青海盐湖集团商谈收购盐湖集团股份。收购股份成功后,由张克强等人所有的华美公司及其下属丰收公司,将国有企业深圳兴云信投资公司全部收购,从而占有盐湖钾肥股份。为了达到目的,云南兴云公司为其配合,同时,张克强、宋世新等人许下承诺,事成之后给兴云公司董事长董晓云、兴云信公司总经理崔伟一定份额的盐湖钾肥股份。
表面上看,2006年7月8日,盐湖集团与兴云信公司签订了《关于兴云信增资盐湖集团的合作框架协议》。但实际上,上述协议签署的背后,是宋世新、罗峰、曹迅毅在董晓云等人的配合下,假冒兴云信公司的工作人员,以兴云信公司的名义与盐湖集团签订了该协议。
把国资装进个人腰包
2006年9月,盐湖集团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会议上,审议通过了盐湖集团增资扩股议案:决定以1.52元/单位注册资本的价格进行增资,总募集资金为10亿元。
历经增发价格变动后,兴云信公司最终以3.68亿元认购盐湖集团总股本的7.56%。根据盐湖钾肥重组方案,盐湖集团股东所持股份按1:0.7544的比例折股后变更为盐湖钾肥股东。方案实施完毕后,兴云信公司持有盐湖钾肥大约2.25亿股,占总股本的7.336%。
起诉书指控,2007年下半年,张克强等人为实现对登记在兴云信公司名下盐湖钾肥股权的非法占有,确保获取盐湖钾肥复牌后的巨大经济利益,在董晓云、崔伟的配合下,张克强、宋世新等人确定华美集团、华美丰收以8050万元收购兴云信公司,将兴云信公司的盐湖钾肥股权非法出售给张克强等人。
据盐湖钾肥公告,兴云信公诉原股东兴云投资公司、兴云展销部于2007年12月与华美集团签订《资产处置及股权转让协议书》,向华美集团转让所持兴云信公司100%的股权。
起诉书显示,2008年~2009年,张克强等人利用虚假工商变更获得了兴云信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身份,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将兴云信所持盐湖钾肥的股份确权到个人名下。深圳市中级法院以《民事调解书》作出裁定并经强制执行,除了兴云信自身持有的24225409股,其名下所持有的199103895股盐湖钾肥股权变更到华美系名下,占盐湖钾肥总股本的6.54%,市值总计约44.65亿元。
张克强及名下的华美公司通过信托注资的方式,利用云南中烟下属的兴云信公司,以3亿多元拿到了盐湖钾肥6.54%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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