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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一下美国的房产永久所有权 真有说的那么好吗

www.sinoca.com 2011-12-25  凯迪社区


  不但是城市的住宅土地管理这么严,农民的农场也是这样。如果你在美国买了块农场,并不是你想种什么就种什么,种任何作物都需要有政府的特许证,让你种玉米,你不能种大豆,更不能改变农田的性质。

  有人说,美国土地私有,在土地下面发现石油,也是自己的。这也理解错了。在自己的土地上发现了石油,要开采,照样需要特许证,要交一大笔费用。其实美国地下储藏着很多煤炭和石油,但政府都不允许开采,而是要留给子孙后代使用。

  不少人知道资产阶级革命的口号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那只是个口号而已,在美国各种法律中,找不到任何一条法律说“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美国宪法照样规定政府为了公共目的,对私有财产给予公平补偿后可以征用。

  你看,从严格的物权意义上来说,在美国找不到一块土地是私有,也就是具有独占性,有处置权。其实,那些说有自己土地的人,从本质上讲就是从政府那里租来的,每年交的土地税就是租金,政府如果需要这块土地,根据法律就给征用了。

  我们再回过头来说房子与土地的产权关系。

  在美国,如果是独立住房,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别墅,那好办,你可以买块土地自己盖,因为那块土地上只盖你自己的房子,土地的产权和房子的产权可以统一起来。买的独立住房也是如此。

  城市的楼房就不同了,一栋楼房几十层高,就下面那点宅基地,怎么把那点土地分配给几百户人家呢?那块土地上的任何一个人,都无法认定哪一平方米是属于他的。宅基地无法划分边界,不管怎么分配,都不具备物权所要求的边界清晰和排他性,也就是说,对楼房居民户来讲,拥有个人的私有土地所有权从法理上讲是不可能的。所以,美国有关法律规定,公寓楼的产权仅仅是空间的产权(ownership of only the air space),不包括土地的产权。

  那楼房下面的土地算谁的呢?和英国一样,由于楼房的宅基地无法私有,所以,法律允许同一楼的业主如果有超过2/3的人同意,可以先成立一个公司,大家掏钱,把那栋楼宅基地和院落以及出入道路买下来,这时,土地的所有权就归公司所有,也就是公司的股东共同所有。如果一栋楼的业主没有超过2/3的多数人想购买宅基地,那土地所有权就在开发商手里攥着,如果是他买来的话,当然,也许是他租来的,这时,土地所有权就在第三方手里。

  这只是处理楼房宅基地所有权的解决方案之一,美国楼房住户有多种形式的选择,还有住房合作社形式的楼房,也就相当于中国的集资建房,大家掏钱买地盖楼,然后分配,但这时就需要由业主出资聘用专门人员进行物业管理,交纳各种税费,因为土地所有权还是不在私人手里,仍然需要以单位的名义交纳土地税、房产税。

  美国有城市分区制度,哪里是商业区,哪里是住宅区,哪里是工业区,都有明确的划分,不可交叉使用。所以,住宅地很少有机会改变用途,这样,土地的升值空间很小。我们可以从统计数据上看出,美国的房地产价格,其实主要就是房子的价格。2009年,美国独立住房新房销售平均价为270900美元/套,838.9美元/平方米,而当年美国独立住房的建造合同价格中位数为860.2美元/平方米,平均为936.9美元/平方米。从数字上看出,美国新房的销售价格连建造成本都不够,也就是说土地一分不要,白送。

  我们中国人似乎很在乎宅基地的70年大限,但我们首先要明白一个大前提,那就是中国宪法规定土地不得私有,买卖土地是犯法的,是要坐牢的。房屋产权证上写得很清楚,土地使用期限是多少年,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终止。还有,我们住房的设计寿命不会超过70年,土地还没被政府收回,房子就倒了,考虑70年后的问题根本就没这个必要。

  那美国人是怎么认识这个问题的呢?

  美国虽然允许土地私有,在美国,人们对宅基地的土地所有权看得很淡。写本文时,我给朋友Jessica打电话,问她买的那所房子土地有产权吗?她疑惑不解,根本就没在这个问题上费过心思,住了几年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宅基地所有权。

  美国人在一所房子里居住的时间平均为7年,7年搬一次家,就图房子住得舒服,谁还在意土地的所有权是谁的呢。

  也许读者会说,有了宅基地所有权,就可以作为遗产留给后代呀。美国的遗产税实行累进税率,房子的价值越高,纳税比例越大,高达55%。在美国,继承房产相当复杂,要填写的报税表格就有60页,据说需要一个月才能填完。所以,美国人也不希望土地价值增加到房子上,不然遗产税很高,借钱也费劲。在美国,遗产税不交,房子就要充公。

  在美国,有96%的人在一年内就会把继承的房产卖掉,因为自己有房子住,空着房子还要交房地产税,不合算。如果继承的是老房子,还要经常维修,不但费钱,还劳神,确实没必要保有,不如变现实惠,腰包里有钱,想到哪里花就到哪里花。即使那些盖得很结实的房子,能几代相传,一两百年后,那可说不准是谁的了,因为美国有这样的法律,政府可把私有财产认定为古迹,从此,原私有产权者仅有使用权,还要负责维护,任何时候不得改变古迹财产的面貌,产权收归政府。

  纽约市的宾夕法尼亚中央车站是私人财产,有上百年历史,纽约市政府心血来潮,决定把它划入古迹保护起来,而此时车站的主人准备把老车站进行扩建。车站主人觉得那是自己的房子,想怎么改建就怎么改建,就把纽约市政府告上了法庭,官司一直打到联邦最高法院也没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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