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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成富豪考虑移民背后严重的精英流失 故乡,异乡 |
www.sinoca.com 2011-12-07 新民周刊 |
滥用面对公权力者,富豪都是弱势群体
《新民周刊》:你碰到的富豪资产被一些地方官员非法侵吞的案例,是怎样的?
胡星斗:我碰到过很多富豪的资产被一些地方官员非法剥夺的事情。他们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找到我。因为我非常关注弱势群体,关注这些权益受损者,所以就会经常接到大量这样的案例。比如说,企业家的财产莫名其妙地被某些地方官员拿走了,明显的违法(行为)而得不到纠正等等,这种情况很多。这些企业家通过到处申述、反映问题、向法院起诉等途径,但是能够赢的可能性都很小,结果都不尽理想。
我手上就有不少案例,比如说,河南有一个搞建筑的企业家,他有80多套房子,其中50多套房子就被当地官员假刻这个企业的公章,给卖掉了,而后所得的大量资金就被这些违法的当地官员给拿走了,现在鉴定结果也出来了,就是公章造假。另外一个案例是,一个企业家的资产被地方政府非法拍卖了,拍卖的3000余万元,至今地方政府也不给归还,但地方政府都默认是他们把这个企业家的资产给拍卖的……像这种案例,还不是个别的。
这关键就是提醒我们国家:要改善我们的金融环境,我们也应当减少公权力对市场的干预,加强法制建设,要真正地依法治国,让企业家感觉到有法律作为他们的保障,有法律来为他们撑腰。此外,还要明晰产权,私人财产绝对不容许侵犯,如果侵犯私人财产,都是重罪,应当予以惩罚。还要解决地方政府的官官相护、缺少独立监督的这些情况,否则,中国的纠纷会更多。
《新民周刊》:那么,我们还有一些可为的空间吗?
胡星斗:那些企业家移民到国外或者转移财富到国外,只要他的财富是合法的,我们必须尊重自由贸易、全球化、WTO等规则,容许他们转移。
我们所要思考的是,怎样来改善国内的金融环境,改善我们的法制状况,让更多的人愿意留在国内,以及出去了的人还想回来。
解决问题的办法,我认为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中国要保护产权,我们很多企业家的产权是不受保护的,因为在中国,你得罪了地方领导,那你很有可能破产,企业的资产都可能被转移到别的官员或其他人手中,因为我经常接触到这样的案例。第二是,要改善法制环境,要改变人治大于法治的状况。
最主要是做上述这两个工作。当然,其他需要做的工作也很多,比如,减轻税费,改变国有垄断的金融状况,改善融资等,在汇率方面,要更加有利于保护这些企业家等等。
争夺中国富豪
想要投资移民,门槛有多高?非得身家千万不可吗?
“选择另一种生活,尝试另一种可能”,这是移民中介常用的开场白,在他们的介绍下,异国那种美好的田园生活画卷,徐徐展开。
接下来问题是,想要投资移民,门槛有多高?非得身家千万不可吗?
投资移民,门槛有多高?
今年10月中旬,美国纽约州民主党参议员查尔斯・舒默和犹他州的共和党参议员迈克・李,提出了一项联合提案称――向那些花50万美元(约为319万元人民币)在美国买房的外国人发放居留签证,以刺激美国低迷的房地产市场,进而可以拉动其他产业,以此来促使美国经济恢复的步伐加快。
这份据说是面向全世界外国人的提案,引起广泛关注。但是,实际上却被认为是――主要针对中国人的。
迈克・李就明确表示,希望这项议案能够使包括中国等国的人赴美更加便利。
“用最笨的方法想一想,买房就能获得绿卡的话,那全世界的人,不都跑美国去了?”一位来自国际投资咨询公司的中国专业房产顾问,如此反讽道。
房价,在今天的中国,几乎算是茶余饭后的最大谈资之一。去年春天,在北京车展上,一个移民广告的海报很是醒目,“在北京买房么?不如移民吧!”
“投资50万美元,全家快速获绿卡!”3个月后,在北京举办的一场美国投资移民项目官方说明会上,诱人的广告划定了投资移民的底线。围观者众。
颇为讽刺的是,在北上广房价居高不下的今天,50万美元,可能还不够在这些中国的一线城市中的Downtown(城市商业区)买下一个“鸽子笼”。
如若投资移民的门槛就这么点儿高,岂非太诱人?
北京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协会会长齐立新指出美国是最近两年比较热的一个关注点。
这里指的是EB-5。就美国力推的EB-5(EmploymentBasedFifthPreference)类签证而言,理论上,在美国的目标就业地区,最低投资50万美元,即有资格申请美国绿卡。但是请注意,这是,“理论上”。
尽管EB-5这个名字听起来像是一部糟糕的科幻电影,但它其实很好理解:即外国投资者在美国进行可以创造工作岗位的投资项目来获得美国绿卡。EB-5甚至是美国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官方网站上的介绍,EB-5于1990年推出,其法案规定,只要投资者选择美国任何地方投资100万美元(约为638万元人民币)以上设立企业,并创造10个就业机会,就能核发两年有条件移民签证;若两年后该投资仍在正常运转并保证10个就业名额,则投资者可获得正式美国永久居留权。
1992年,美国政府对EB-5投资移民项目进行了修正,规定,如果申请者投资于美国政府核准的“区域中心”,则移民申请的投资额降到不低于50万美元。所谓“区域中心”,是指国家认可的低就业地区,或是某些特定的农村地区。美国政府为了吸引国外资金集中投资,特别规划核准了这些地区。从USCIS的网站上来看,目前美国约有32个州划有此类“区域中心”。
2002年,该法案再次修改,即申请人可以不直接参与公司运作,但是至少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而且投资人还具有“间接”创造10个就业机会的弹性资格。目前,这一法案的有效期至2012年9月30日。
作为美国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而言,EB-5每年在全球有1万个绿卡名额,其中3000个名额预留给投资在“区域中心”的投资人。
根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日前发布的最新报告显示:2011年,一共有2969名中国公民申请了投资移民的EB-5签证,其中有934人获批准;并且,今年的申请人数与2007年相比,增至10倍以上,在2007年,只有270位中国公民申请、161人获得批准。
这个数据,意味着,在今年,几乎每天都有8位身家背景良好、资产优渥的中国公民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递交了他们投资移民的申请,而他们中间大约会有2至3位幸运儿,获得批准,顺利过关,拿到美国PR。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发布的最新报告,也表明:今年投资移民美国的移民中,中国人占了四分之三。数据显示,全球很多富豪都申请投资移民美国,但是,中国人却成了最大的申请受惠人群。
不过,童话远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
事实上,就美国EB-5而言,并非一帆风顺:在申请人投资两年之后,美国移民局将对其投资项目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方能将临时绿卡转为永久绿卡;倘若投资人在这两年中投资失败,或者投资的项目运作情况不符合美国移民局的规定,投资人就可能丧失其永久居留权身份。
就此,北京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协会会长齐立新也提醒,美国的EB-5存在着非常大的风险,“美国EB-5是让申请人先进行完成投资的,它的绿卡(在申请过程中)没有进行担保,但是申请人的钱却都已经投出去了。简言之,美国EB-5存在着投资风险、绿卡风险、还款风险和项目风险。”
这种被称为风险型绿卡的移民类型,即让申请人先投资再申办绿卡,其风险具体表现在:通常一种移民的申请程序,应该是申请人在申请成功以后再进行投资,而美国的EB-5,却是申请人在申请绿卡成功之前就先要进行50万美元的投资。“对EB-5而言,这种投资不是投资给政府行为的,而是投资给项目的融资公司,而这种公司如果一旦投资失败、破产甚至无法提供就业机会的保证,那不仅对申请人办美国的绿卡毫无帮助,而且也让他们的投资,打了水漂了。”齐立新解释。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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