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息借入高息借出以赚取利息差,往来数额达2000余万元,最终因借款无法收回,资金链条断裂而东窗事发。最终她将家产悉数变卖并在家人、亲戚的帮助下,将借款全部还清,得到法院从轻判决。10月21日上午,乐清法院一审宣判郑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5万元。据了解,这是温州首个能把全部借款还清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例。
乐清市翁镇人郑某,原来家境殷实,将家里的闲钱借钱给他人用于周转,兼赚些利息。2006年3月开始,郑某开始向邻居、朋友等人大肆借钱,按2至3分的利息借入再以3至4.5分的利息借出,赚取利息差。2006年至2007年期间,郑某共向陈某、汤某等30余人借款共计2202.73万元。2007年9月开始,由于国家银根收紧,贷款难度加大,郑某借出去的钱也收不回来,资金链条断裂,出现危机直至东窗事发。案发后,郑某通过变卖家产、向亲戚筹款等方法陆续向债权人还清了全部债务。
法院认为,郑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鉴于郑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偿还本案全部借款,可对郑某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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