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日晶。通讯员供图
●被控受贿2790万,挪用公款2.38亿,向下属行贿108万
●新广国际原正厅级董事长吴日晶昨日过堂时当庭求轻判
备受关注的新广国际腐败窝案又有新进展。昨天上午,新广国际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吴日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行贿一案在中山市中院审理,至此,该窝案中最高级别官员步入公众视线,案中各种关键情节亦一一呈现。此前,新广国际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原副董事长陈建臻、新广国际原财务经理冯志标等高管已被检察机关起诉。
据悉,新广国际窝案被广东省纪委列为2010年度12大反腐精品案件,而同年度吴日晶案也位列当年十大商业贿赂案。
“我对不起党组织对不起新广国际……晚节不保,对钱权交易方面没有把好关。”吴日晶庭上陈悔意
喊冤:都是为了企业扭亏为盈
据指控,吴日晶涉嫌利用新广国际转包工程,并从中受贿2790万元;同时涉嫌伙同他人挪用公款1.445亿元及1200万美元,炒卖国际电解铜等;另涉嫌向其下属行贿108万元。
对此,吴日晶当庭大喊冤枉,其称早在2006年自己入主新广国际时,其已亏了五六亿元,他到处揽工程转包收取管理费,及开展国际贸易,都是为了使企业扭亏为盈。
吴日晶及其辩护人提出,被指控收受行贿人关邦勋的2500万元贿款,只是借用,有归还的打算,且后来确实有归还的行为,故不应认定为受贿。公诉人指出,吴日晶只是因害怕出事才部分还款。
至于被控挪用的合计2.38亿元公款,吴日晶表示大部分自己并不知情,是财务经理冯志标等人所为。公诉人认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吴日晶、冯志标等人多次协商所作,吴应对全部挪用款项负责。
新广国际集团组建于2000年,隶属于广东省国资委,是省属的22家大型国企之一,由57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组成。
其主营业务包括工程建设和劳务输出,该业务曾稳居广东第一、全国第三。2000年到2008年,从最初的4亿元注册资本,增长到最高时超过40亿元的总资产。
2008年底,新广国际资金链断裂。当年审计报告显示,新广国际巨亏近8亿元。2009年5月曝光后,71人受责任追究,2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其中包括原正厅级的董事长吴日晶。
罪行1
卖面子揽工程收2500万
据广东省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吴日晶在担任新广国际集团总经理、董事长期间,自恃新广国际企业资质高,在全国各地到处承揽建设工程,再转包牟利,甚至在国际上也有多个项目。
2006年10月,南京新海达有限公司总经理关邦勋找到吴日晶,提出与其共同建设安徽某市政BT项目(即政府将建设工程外包后再分期回购,或给予企业一定时期的收益权)。据了解,关邦勋称自己可通过内部关系搞到该项目,但因企业资质不够想借由新广国际出面帮忙揽活。其同时提出将一块580亩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并约定事成后每年向新广国际缴纳200万管理费。
很快,以新广国际的名义成立一家子公司,由关出任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其后,该公司借新广国际的招牌,顺利拿下项目。
经此一役,吴日晶开始放手到全国各地甚至国际上承揽各大工程,再转包牟利。而新广国际也因此承担了巨大的风险。2009年新广国际因巨额亏损被托管时,其位于沙特、巴基斯坦和尼日利亚的三个转包海外工程都陷入了困境。
但吴日晶却从中赚取了巨额个人利益。2007年8月,经吴日晶开口,关邦勋大方将2500万元转入吴两个弟弟的公司。2009年初,吴日晶将其中1600万元退还给关,另外900万元则以清理“三角债”为名处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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