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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为什么就没有“地沟油”?

www.sinoca.com 2011-10-09  北方网


  当中国因“地沟油”引起人们种种不安时,同为食用油消费大国的日本却无“地沟油”事件。相反,通过日本政府、企业及各个家庭消费者的共同努力,日本人让几乎所有废弃食用油都能做到既环保又资源化的回收处理。

  中国现在因“地沟油”既废弃食用油问题引起人们种种不安。前不久,公安部门历时半年的专项打击,破获了一起特大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案件。来自媒体的报道称,在中国,每年约有200万到300万吨“地沟油”回流百姓餐桌。防不胜防的“地沟油”,让人们对中国食品安全的担忧到了几近崩溃的地步。

  然而同为食用油消费大国的日本却无“地沟油”事件。日本人因有吃油炸食品“天妇萝”的习惯,每年从餐饮业、食品加工企业及家庭厨房中产生大量的废弃食用油。据日本全国油脂事业协同组合联合会统计,仅2008年全年,日本共消费237万吨食用油,产生约45万吨废食用油,其中30-35万吨来自餐饮业、食品加工企业,约10万吨源于一般家庭。

  日本人没有随意把废食用油倾倒至下水道的习惯,所以在日本无“地沟油”之说。相反,经过日本政府、企业及各个家庭消费者的共同努力,日本人让几乎所有废弃食用油都能做到既环保又资源化的回收处理。

  日本废弃食用油的回收

  日本把在烹饪以及食品加工中产生的废弃食用油,以及由于超过可食用日期等原因而废弃的食用油都定义为废弃食用油(Used Cooking Oil)。废弃食用油通常有两种来源:约80%来自餐饮以及食品加工行业,另外的20%来源于一般家庭的日常生活。

  按照日本政府要求,作为废弃食用油的主要生产者——餐饮以及食品加工行业,其所产生的废弃食用油必须完全被回收。

  日本政府于1970年制定了《关于废弃物处理和清扫的法律》,该法律明确规定了废弃食用油的回收、搬运和加工处理等一系列具体事宜,并于2008年进行修订。按照该法律的规定,食品加工等企业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被规定为产业废弃物,作为产业废弃物的废食用油的排放、搬运和加工处理,都必须在该法律规定的产业废弃物的范围内,在政府的严格监管下运行。

  为此,日本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中,都设置了环境政策局。该局负责管辖区内的各种废弃物的回收和再利用,甚至细化到废食用油的回收据点的设立和运营。

  按照规定,首先,日本的食品加工厂、餐饮业等排出的废食用油不能直接倒入下水管道,而是冷却、过滤后装入指定容器内,交由有相关执照的搬运企业和处理企业搬运处理,废食用油排放企业必须同时和搬运企业、处理企业签订书面合约。在整个排放过程中,排放企业必须确保废食用油的质量,如不能掺入水或杂物。

  其次,搬运企业在运送过程中,食品加工厂这类排放企业要对整个搬运过程进行现场确认和记录,包括使用的车辆、经过的路径等各个方面都要进行书面记录。搬运企业必须完全按照食品加工厂的合约规定,将废弃食用油安全准时地运至处理企业,不能擅自更换加工处理厂或途中擅自卖掉。如果在搬运过程中发生问题,排放企业也负有责任。

  第三,处理企业在对食品加工厂的废弃食用油进行加工处理时,必须在拥有《食品循环利用法》中规定的“再生利用事业工场认定”资格证书的场所加工处理。处理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委托处理协议进行加工处理,不能不经排放企业同意擅自转包或变更加工用途。同时必须履行减少废水等排放物产生的义务。

  而对一般家庭烹饪过程中产生的废食用油,日本政府也有明确的回收规定。各地方政府在办公网上明示家庭废食用油的分类和回收方法,并通过图解具体详细地介绍回收方法、时间和地点。此外,环境政策局还会印发大量的宣传手册,组织市民参观废食用油燃料化设施,加强市民的环保和资源再利用的意识。

  日本人习惯把炸过2、3次食品的油扔掉,但他们的环保意识非常强,很少有人把废食用油直接倒入下水道。日本政府把一般家庭产生的废食用油,列为一般废弃物中的可燃烧类垃圾。按照规定,民众需要把这类垃圾丢入可燃性垃圾袋。

  为使液体的废食用油固化,日本人通常用市贩的食用油凝固剂凝固,尽管购买油脂凝固剂的费用要高于食用油本身;或用吸油纸、旧报纸汲取后作为可燃垃圾丢弃。如果只是随意装在瓶子里或塑料袋中丢弃,垃圾回收工人将拒绝收取这类垃圾。

  最终,这部分可燃性垃圾被运往垃圾处理厂焚烧。

  变废为宝

  光有好的回收系统是不够的。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起,日本人开始意识到,无论怎样以环保的形式丢弃,废食用油最终都只是被焚烧。为了更有效地利用资源,在日本政府主导下,各大企业开始尝试废油循环利用。

  通常,处理企业会对被回收的废弃食用油进行精炼和加工,然后根据各种用途,循环再生为各种产品。以2008年日本的餐饮业、食品加工企业的废食用油利用状况为例,共30至35万吨废食用油中,约有20万吨被加工成饲料;4万吨被作为肥皂、涂料、油漆等工业用原料;2万吨被用于制造生物燃料;约有4至9万吨未加工利用被直接焚烧、填埋。

  如今,一些全国连锁的大型食品加工企业开始和废食用油加工精炼企业合作,导入“废食用油循环利用系统”。通过废食用油的回收、利用和活用,把公司内部产生的废食用油加工成生物柴油,用于公司内部车辆所需燃料。

  同时,日本政府和政府运营的研究机构也以各种形式,资助市民和各种民间团体开展废食用油回收再利用活动。以废食用油燃料化设施最为齐全的京都市为例,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京都就已开始在市民中普及废食用油炼制生物柴油的知识。2010年,京都市共回收了约19万公升的天妇罗废油,通过废食用油燃料化设施,这些废食用油被制成生物柴油燃料,提供给市营公共汽车和垃圾回收车作为燃料使用,全年因此减少了约4000吨的二氧化碳排放。

  继京都之后,其他城市也都纷纷加大一般家庭产生的废食用油的回收力度。2007年4月,德岛市开始对家庭废弃食用油进行回收。为促进回收工作,德岛市政府决定,每回收1公斤废弃食用油,政府将奖励12日元。而在名古屋市,天妇罗废油回收总量则从一年前的1299公升,迅速增长到了5335公升。回收后的废弃食用油被制成生物柴油燃料,供给市内3台垃圾回收车和2台市营公共汽车使用。(作者:曲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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