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1000万达成和解,以海外旅游、礼物进行贿赂
美国证监会3月18日起诉IBM,称其雇员在1998年至2009年间向韩国和中国政府官员行贿,违反了美国《反海外贿赂法》。虽然IBM未承认或否认证监会的指控,但同意支付1000万美元以达成和解。
“2004年至2009年初,IBM中国公司雇员向中国政府官员提供海外旅行、赠送礼物,且贿赂行为涉及IBM中国公司的2名‘关键’雇员和其他100多名员工。”起诉书称。其中旅行次数至少有114次。
根据起诉书,部分政府所有或控制的公司的IBM中国的客户,他们向IBM采购软硬件以及其他服务。与上述客户的合同规定,由于产品的高技术特性,IBM中国需向其客户的雇员提供培训,通过这种形式使客户雇员出国旅游。旅行前IBM雇员需要提交《代表团旅行申请表》,而这些申请表都得到了IBM 中国经理的批准。
2004年至2009年间,IBM中国公司雇员通过当地旅行社设立了贿赂基金,用以支付中国官员在国外和中国境内的旅游开支,并通过IBM的合作伙伴设立同样的基金以向政府官员赠送不恰当的礼品和进行直接的现金贿赂。
按照IBM的规定,客户需要自己支付和培训无关的参观旅行费用,但实际上这些旅行基本没有和业务无关,且附加了额外参观景点,还有礼品或现金相赠。IBM雇员甚至通过IBM的官方合作旅行社将正当考察的资金用于这种贿赂行为。
IBM雇员利用公司的正常采购流程选择部分旅行社作为“授权培训提供商”,并向公司以采购服务的形式申请经费。
另外,从1998年至2003年间,IBM韩国公司以及LG与IBM的合资公司雇员也向韩国官员行贿了约合20万美元,包括赠送礼物和支付旅行和娱乐费用。
证监会认为,IBM缺乏恰当的内控体系以防止海外贿赂行为,不正当支出在财务上被反映为合法的业务费用。具体是交易的执行都得到了管理层的授权、交易被记录为确有必要。
一位外资事务所的内控咨询顾问向财新记者表示,按照正常的财务内控流程,支出的名目、数额都需得到逐级复核,但若关键岗位的人员串通或出现管理层凌驾于内控体系之上的状况,则常规控制手段就将失效。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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