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解读:
1、【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
国家态度:存量房将征房产税!这一条最重要。
2、【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敢公布就意味着决心已下,房价不下来,官员就下来。
3、【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限购令不再羞羞答答,而是直接全国一刀切,爽快!
4、【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
防止地方政府存私心,执行过程中打折扣。去年的深圳就是例子。
5、【大力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限房价、竞地价”是最合理的土地拍卖方式。
6、【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连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都要被问责。这意味着:全国性的房产税即将雍容启幕!
7、【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二套房首付不能低于6成,利率不得低于1.1倍,同时还鼓励银行向黄世仁同志学习。十分敬佩!不过这一条的重要性已经不大了,因为炒房客已经被吓傻了。所以把这一条放在最后。
没人注意新8条的第六条吗,这才是最重要的
(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注意这句“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个人理解是以后上述城市都要进行限购,这可是都是大城市啊,这样一来,投资买房的都没地方去买了,本地外地的就算全款也买不了,直接掐断了投机和投资。
这不是最具杀伤力的吗,当然要看怎么执行了。
个人理解不知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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