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冯柯没有明确回应的“私生活不检点”这一项,其实疑点大大的有啊。
既然疑点无数,冯柯是怎么表忠心笼络张靓颖的呢?
他在公开信中表示:已经于2015年11月25日,经过北京汉坤律师事务所公证,所有冯轲婚前婚后财产,均归属于张靓颖与冯轲共同所有,所以少城时代的股权变更与否,并不影响我和靓颖两人的财产归属。
好像很像那么回事呢,但是少城时代本来就是张靓颖创办的公司,公司运营也多半依靠张靓颖的演艺活动。换句话来说,这公司基本算是张靓颖的婚前财产,要不是股权被改动了,和冯柯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现在结婚后共同所有,其实还是冯柯赚了。
下一条,双方二人婚前婚后所有财产以5:5的比例共同持有。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部分依然为夫妻共同财产。
(冯柯太鸡贼,给的文件都模糊不清……)
这里写得好像很大义凛然,但是细细分析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首先,作为经纪人的冯柯,收入是远远比不上张靓颖的。5:5的比例,实际上是利于冯柯,不利于张靓颖的。
网上搜到的张靓颖个人收入表(来源福布斯财富榜),是这样的↓
冯柯可以从里面拿走一半。2240万。即便他不唱歌,不登台,拖了13年不结婚,可能有小三。
另外知识产权也算共同财产,等于张靓颖之前现在唱的歌,版税都要分冯柯一半。
更不用说冯现在持有张靓颖公司60%,结婚后五五分,也有50%,可他原来只有10%的股份啊……
这简直就是不平等条约。
拿这种东西证明自己爱张靓颖,真好笑。
也真让人难过,为这场纠纷里醒不过来的那个人。
冯柯今年51岁了。张靓颖遇到他的时候自己刚满18岁,对方已经30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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