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超“出轨门”名誉权案日前又有新进展。根据微博提供的相关微博账户用户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邓超继撤回对微博的起诉,申请追加“圈内老鬼”为被告后,又申请追加“娱乐圈揭秘”、“圈贰爷”两个博主为共同被告。记者上午从朝阳法院获悉,“娱乐圈揭秘”明确表示拒绝应诉,对另外两人则送达遇阻。
7月31日,邓超“出轨门”案召开庭前会议。当天,微博一方提供了相关微博博主的用户信息、联系方式等。邓超一方当即撤回了对微博的起诉,申请追加微博账户“圈内老鬼”夏学敏为被告。
8月3日,邓超正式向法庭递交书面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和追加被告申请书,申请追加夏学敏(圈内老鬼)、雷善慧(娱乐圈揭秘)、郑永煌(圈贰爷)三人为共同被告,要求三博主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精神损失20万元。
邓超诉称,2015年6月17日22时40分左右,博主夏学敏在其“圈内老鬼”微博中发布“哎!又一跑男出轨了”、“明天10点,约?”两条针对邓超的造谣诽谤微博。
随后,“娱乐圈揭秘”的博主雷善慧、“圈贰爷”的博主郑永煌迅速呼应,分别发布“邓超”、“跑男出轨确定了。已和主编达成共识,准备挑个良辰吉日公布证据,都是你们想知道的。时间定在明早10点,大伙觉得如何?”继续进行造谣诽谤。
邓超称,他们发布的造谣微博,引发许多不明真相的浏览者转发评论。自2015年6月17日起,在微博平台上迅速形成“邓超出轨”的微博话题。截至起诉之日,该话题阅读量达到6.1亿次,26万人次参与讨论。
邓超认为,作为著名影星,他一直有着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三博主发布造谣诽谤言论恶意中伤,给其个人名誉和社会公众形象造成严重损害。故要求三位博主立即停止侵权,在微博首页置顶公开赔礼道歉且持续不少于90天,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
法院经审查,同意追加三博主为共同被告,遂进行送达程序。
法院表示,送达诉讼材料过程中,“圈内老鬼”博主夏学敏电话已暂停服务,法院向其户籍地邮寄送达被退回;“圈贰爷”博主郑永煌首次接听电话,一开始承认系本人,后改口称是郑永煌的朋友,表示将转告郑永煌本人,此后再多次拨打该电话,即始终处于关机状态,向其户籍地邮寄送达的诉讼材料也被退回。
“娱乐圈揭秘”博主雷善慧,经电话确认已收到诉讼材料,但其明确表示不会到庭应诉。
据朝阳法院介绍,送达有法定的程序,首先是电话通知被告,发送传票等。目前法官已经申请发公告了。希望三位被告看见后能主动与法院联系并参加庭审。如果实在联系不上被告,法院会按照缺席审理此案。
至于联系不到被告如何执行判决,法院表示,要看案子判决结果如何。如果是给付型判决,需要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账单,法院可以联系当地的法院协助执行;如果是申请刊登道歉声明或其他声明类的判决,需要根据案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按照法律程序,承办此案的法官开始申请登公告,下一步法院也会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公告,公告期为三个月,希望被告能够积极应诉。法院表示,“毕竟在庭上,答辩过程也是主张并维护自己权益的过程,逃避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
法院希望“娱乐圈揭秘”、“圈内老鬼”、“圈贰爷”等积极应诉,“但如果公告到期后,三被告仍未应诉,那我们只能按照缺席处理。这样只会增加司法资源的投入和浪费,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在任何时候都逃避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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