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万扣押款 要了6年未返还
“隆尧县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之后,隆尧县公安局理应把扣押的120万元涉案款,还给我们,但至今尚未返还。”方宏进补充说。
方宏进表示,隆尧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后,其和律师多次通过各种渠道联系隆尧县公安局,索要120万扣押款,但对方均未给予任何回复。
据《河北省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程序规定》第101条法规显示: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子邮件、电报,应当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调换、损毁或者自行处理。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自查清之日起三日内解除扣押,退还原主或者原邮政部门、网络服务单位。
方宏进还表示,因为此事自己与前妻的婚姻也宣告破裂,“她是澳卫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为此案也被网上追逃,觉得我连累了她,对我有怨恨。”
“公司停业以后,身上背负了200多万 的债务,生活非常拮据,曾经100块钱,苦撑一个月。后来案子结束之后,就一直没有去什么单位任职,除了给企业做一些咨询之外,大部分时间都在做《汉奸史》这套丛书的编写。”方宏进补充说。
“我现在每年都会到河北的公检法系统去申诉,我希望不是简单还我钱,而是要调查清楚这个事件的原委。”方宏进最后说。
据了解,方宏进于1986年南开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毕业之后,出任深圳大学管理系教师、系副主任,从1991年起开始从事新闻工作。1991年在北京电视台参与制作并主持《18分钟——经济与社会》栏目,1992年进入中央电视台,先后加入《观察思考》、《东方时空》栏目。
1995年,方宏进参与创办并长期主持《焦点访谈》栏目,长达8年。
2003年,方宏进离开中央电视台,出任东方卫视总策划、《看东方》栏目总制片等。
2006年年底,方宏进离开东方卫视。随后与妻子投资创办了澳卫公司,经营影视剧广告植入等业务。
一笔120万的“扣押款” 隆尧公安发还今麦郎
“我已经问过当时主办此案的李队长了,他说这笔120万的款项,已经返还给今麦郎了,手续都有,随卷移交给检察院了。”隆尧县公安局负责宣传的谢警官在接受法晚采访时说。
随后,法晚记者采访了隆尧县检察院,政治处的乔银海表示:“隆尧县公安局没有往这移交,我们也没有见到这笔扣押的款项。”
另外,方宏进的代理律师莫少平向记者提供了一份隆尧县公安局发出的“扣押物品、文件清单”。清单备注一栏写明:“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代澳卫时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退还河北华龙日清食品有限公司广告预付款(赃款)100万元及赔付利息款20万元。”落款时间为:2008年7月18日。
在另一份随卷的隆尧县公安局的“发还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中,内容为:人民币120万元。备注一栏写明:发还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落款时间为:2008年8月20日。
记者注意到,落款为2008年8月20日的“呈请发还物品报告书”中写道:“……2008年7月17日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受方宏进委托退还赃款100万元并赔偿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损失20万元,现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办理经济案件程序106条法规,将100万和赔偿损失的20万元,共计 120万发还给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
关于上述的“106条法规”,河北省公安厅官网查询到的内容为:“凡是发还给被害人的物品、文件,应当制作《呈请发还物品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开具《发还物品、文件清单》一式两份,一份附卷,一份交给领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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