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者胡青青
诈骗农民工300万元 潜逃伊拉克7个月,被判5年
回国自首的衡阳女子胡青青,今年48岁,原为衡阳市诚信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信公司)执行董事。去年底因挪用资金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刑5年。
判决书显示,2007年8月,胡青青创办诚信公司介绍出国劳务,但并未取得办理出国劳务中介的相关证件。为了显示公司实力雄厚,胡青青以60元的价格,伪造了一张注册资金达300万的营业执照。2009年起,她以招工前往菲律宾、安哥拉、韩国等地为名,先后在常德、衡阳、岳阳、张家界等地向200余名想出国务工的农民工收取押金,共近300万元。
其间,胡青青先后从押金中挪用70多万元用于购房购车,4次前往伊拉克“考察”。但与其签订合同的农民工一直未能出国务工,也未能退回押金,经有关部门数次调解后未果。2010年底,胡青青突然离开衡阳,飞往伊拉克。2011年1月16日,衡阳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上报湖南省公安厅。经公安厅多方努力,国际刑警于2011年5月31日发布了对胡青青的“红色通缉令”。
胡青青在伊拉克待了近7个月,其间曾想在伊拉克申请避难,取得外国国籍。但迫于“红色通缉令”,胡青青于2011年7月22日回国投案。
2013年12月24日,胡青青获刑五年,追缴其挪用资金732628元返还被害人。
[分析]
胡青青已经自首,为何仍被通缉?
尽管胡青青已经被判刑,她仍在红色通缉令名单上,涉嫌罪名是“合同欺诈”,湖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民警周旭介绍,他们早已向国际刑警组织反馈了胡青青自首,但不知为何未从通缉名单上撤下。有分析称,可能是国际刑警组织官网信息更新滞后所致。
[其他案情]
邵阳人朱忠云上了通缉令,但写的是浙江人
值得一提的是,家住邵阳洞口县的49岁男子朱忠云也上了“红色通缉令”。“他拥有两个户籍,红色通缉令上写的是浙江,查不到是湖南人。”周旭介绍,朱忠云也算是湖南人,其因涉嫌合同诈骗,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被湖南经侦部门追逃,后被国际刑警组织通缉。今年7月,朱忠云已在意大利被当地警方控制,湖南警方已提出引渡要求,目前意大利司法部门正在进行审查。
[知多一点]
请求通缉的前提:检方已经批捕嫌疑人
“红色通缉令”,被公认为是一种可以进行临时拘留的国际证书,它的通缉对象均是有关国家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
湖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民警周旭介绍,湖南省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红色通缉令”的情况并不多。“发‘红色通缉令’对证据要求很高,必须是犯罪事实非常清晰,所有的证据都比较到位。”周旭介绍,请求国际刑警组织发“红色通报”进行通缉的前提是“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已批准逮捕。由于国际刑警组织中的许多成员国和我国的法律体系不一样,我国公安部门申请‘红色通缉令’和引渡嫌犯,需要经过较复杂的程序。”
[小档案]
国际刑警组织全球最大的警察组织—国际刑警组织,是规模仅次于联合国的第二大国际组织,目前共有190个成员国。1923年创立的国际刑警组织,主要职能是保证和促进各成员国刑事警察部门在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方面的合作。1984年,中国正式加入国际刑警组织。目前该组织共有190个成员国。(来源:国际刑警组织官网 编译:梁美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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