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宣判,意味着这一出全民围观半年之久的“连续剧”落幕,“连续剧”中的重要角色便是律师。除了李某某的辩护律师坚持作无罪辩护外,其他四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均作有罪辩护。
案件审理中律师是否“越线”引发关注业内开始反思
10月16日报道 据广州日报报道,9月26日,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宣判,意味着这一出全民围观半年之久的“连续剧”落幕,“连续剧”中的重要角色便是律师。除了李某某的辩护律师坚持作无罪辩护外,其他四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均作有罪辩护。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然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案件的相当多细节以及受害人的个人信息,都被公之于众。
北京市律师协会表示,此案相关代理及辩护律师在代理不公开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生了一些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的行为。
“有的做得尺度太大,已经越线了。”有参与其中的律师承认。也有律师在民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开始对律师的职业伦理进行反省和深思。
丧失原则? 有律师拒代理“烫手山芋”
10月9日,记者在广州旁听了一场由广州律师王思鲁发起的名为“从夏俊峰案、李某某案看律师价值、伦理和技能”的论坛。
“能代理这样的案件,对任何一个律师来说,都是一次难得的出名机会,谁都不愿意轻易错过。”参加这次论坛的一名律师说。然而,李某某前两任辩护律师却主动请辞。
出事后,李某某的监护人首先通过朋友找到了袁诚惠律师,但他只干了一个月就辞了。“我很少主动找媒体。因为作为律师来讲,(工作重点)更多的还是放在法律程序内。”袁诚惠曾委婉地向媒体透露他的想法,但具体辞职的原因并没有透露。
3月19日,薛振源律师接替袁诚惠。薛振源较为年轻,2009年才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业时间较短。
李案绝非易啃的骨头,由于舆论的紧张关系,此案近乎“烫手山芋”。接手后,薛振源发表律师声明,指责部分媒体和网民的不实报道和传播,提出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5月30日,薛振源正式请辞,具体原因依旧没有透露。广东明境律师事务所主任胡福传说,明知未成年人案和涉及隐私法院绝不可能公开审理,却要求公开审理,是跟法律叫板,律师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应该是迫于委托方的压力,放弃了原则。
泄露隐私? 律协尚未公布谁违规泄密
被害人杨女士从未在公众面前露面,但杨女士的姓名、工作单位等身份信息均已暴露在网络空间,甚至其妇检报告的情况也已披露。
究竟是谁泄露了杨女士的个人信息?北京律协认为,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相关代理及辩护律师涉嫌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不当发表贬损同行的言论等行为,严重损害了行业形象及声誉。田参军认为,被告方律师出问题可能性比较大。陈枢则说虽然律协没点名,但不排除自己会接受调查。
更为蹊跷的是,在法庭审理的最后一天上午,李某某另一名辩护律师王冉的辩护词居然被发到网上,而按照顺序,他是下午才发表辩护意见。
9 月30日,李在珂表示将于国庆后向司法局和律协举报李家及其律师的违规行为。他称:“违规主要是两点,一个是梦鸽及其律师,通过陈有西律师的微博在法院还没有辩论之前,就把王冉律师的辩护词给公布出去了,其中涉及被告人大小魏的名字。二是兰和在他自己的微博里贬损同行李在珂,也就是我本人,说我卑鄙,并污蔑我支持魏某作伪证。”
而事实上,李在珂也经常在微博上晒出各种案件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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