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梦鸽打官司
母亲,知名歌唱艺术家,副师级文工团干部,以及轮奸案嫌疑人的监护人,当这些标签集中于梦鸽一个人身上时,她已反客为主,成为这桩注定不会普通的刑事案件的主角,“大戏”剧情曲折,一步一步上演,至今未完待续
本刊记者/苏晓明 王臣
8月28日上午8时,海淀区人民法院门前数百记者集结。他们眼中的焦点只有一个:梦鸽。
这起举国瞩目的未成年人案,聚集了多重吸引眼球的元素:权力、金钱、名人、色情、富二代……但由于案件被定性为未成年人案,梦鸽作为嫌疑人的家长中名气最大的人,很快作为替代焦点,成为舆论的追逐对象。伴随着李家几任律师请辞,坊间各种黑幕猜忌,梦鸽渐渐成为关于本案被谈论最多的内容。
本案代理律师之一赵运恒在博文中感慨:一个简单的案件,被人为复杂化了。受害方代理律师田参军则言简意赅:庭外因素太多。
错与罪
8月28日9点20分,梦鸽出现在海淀法院门口。3名保镖开路,梦鸽戴着她那标志性的墨镜,伴随着相机的咔咔声低头、快步走进法院,过安检后径直进入第17法庭。
4名公诉人、近10名律师、5名被告及他们的监护人参与了这次不公开的庭审。很快,有消息传出来:“李某某翻供了。”庭外等候的人群炸了锅。
一位出庭律师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在法庭上,面对公诉人的质问,李某某说:“我认错,但不认罪。”他否认了起诉书指控的内容,称“没有打人”,“睡着了什么都不知道”。与李某某不同,其余4位被告,只说“我认错”,但没有对是否认罪表态。不过,梦鸽在随后接受的媒体采访中也一再强调,4个孩子只认了错,没有认罪。
但是,受害方代理律师田参军认为,由于其余4人的律师均是做轻罪辩护,因此他们4人认错即代表认罪,并且他们还表示愿意赔偿,可以等同视为认罪。至于李某某,田参军认为其犯罪的证据链很完整,无罪辩护也仅仅是一个辩护策略,并非本人真的无罪。
据参与庭审的一位人士回忆,身高超过一米八的李某某昂着头,双目圆瞪,语气坚定。但这位人士也表示,李某某的语言表达能力很好,也较有礼貌,显示出受过良好的教育,倒是梦鸽作为监护人拥有发言权,两天庭审内数次发言甚至发怒。
当天,5名被告接受法庭调查的顺序依次是李某某、王某、大魏、张某和小魏。律师李在珂是大魏的代理人,他在向大魏发问时惹怒了梦鸽。
李在珂问大魏,当晚的事情是谁先起意?谁打了受害人?谁第一个与之发生性关系?
大魏的回答均指向李某某。听到此话,梦鸽从旁听席上站起大声说:“这是律师在引导大魏作伪证!”
李在珂说,法官敲响第一天庭审结束的法槌后,梦鸽从他面前经过,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并吼道:“是你害了孩子们!”
庭审第二天,梦鸽干脆拿出一张纸,上面秘密麻麻写满了对李在珂的控诉,要求当庭宣读。李在珂表示抗议,但审判长默认了梦鸽的行为。“梦鸽是有身份的人,审判长总要给点面子。”一位庭审律师说。
不过受害方律师田参军说,他很早就感觉到此案的对立情绪非常浓重,不只是受害方与嫌疑方之间,在嫌疑人内部也同样存在。
据知情人透露,庭审中共有两位证人出庭作证,其中一人被梦鸽称为“卖淫介绍者”的GLOBAL酒吧领班,另一人是当晚与李某某一起喝酒但中途回家的李某。
知情人说,李某在公安机关做了3份笔录,其中显示,他后来曾与李某某通了电话。他问李某某:后来把那个女孩(受害人)怎么了:李某某说:“轮了”,女孩不愿意还打了她,几个人都“上”了。庭上,证人李某表示笔录内容属实。
此外,合议庭也否定了李家存在非法证据的说法。
不过,身为母亲的梦鸽在庭内庭外始终如一地仍坚持自己的观点:儿子是被冤枉的,所控罪行没有发生。
梦鸽与律师们
田参军所感受到的对立情绪很快由庭上转移到了庭下,一边是梦鸽,一边是嫌疑人代理律师之一李在珂。
双方都向媒体展示他们的短信,梦鸽指责李在珂无耻,陷害她儿子,李在珂则还击称对方“不地道”。李在珂召开了几次新闻发布会,梦鸽选择接受几大网站的视频采访。
事实上,李在珂是梦鸽最先接触的律师之一,两人一度关系融洽。
今年2月底的一个晚上,在本案被告人之一大魏母亲的引荐下,梦鸽以口罩遮面,出现在李在珂的办公室内。
李在珂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两人当时就案情交谈了1个多小时,梦鸽表达了要做无罪辩护的想法。梦鸽给李在珂留下第一印象是“非常有大家风范”,作为律师,李在珂也非常想成为其代理人。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