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5名被告接受法庭调查的顺序依次是李某某、王某、大魏、张某和小魏。律师李在珂是大魏的代理人,他在向大魏发问时惹怒了梦鸽。
李在珂问大魏,当晚的事情是谁先起意?谁打了受害人?谁第一个与之发生性关系?
大魏的回答均指向李某某。听到此话,梦鸽从旁听席上站起大声说:“这是律师在引导大魏作伪证!”
李在珂说,法官敲响第一天庭审结束的法槌后,梦鸽从他面前经过,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并吼道:“是你害了孩子们!”
庭审第二天,梦鸽干脆拿出一张纸,上面秘密麻麻写满了对李在珂的控诉,要求当庭宣读。李在珂表示抗议,但审判长默认了梦鸽的行为。“梦鸽是有身份的人,审判长总要给点面子。”一位庭审律师说。
不过受害方律师田参军说,他很早就感觉到此案的对立情绪非常浓重,不只是受害方与嫌疑方之间,在嫌疑人内部也同样存在。
据知情人透露,庭审中共有两位证人出庭作证,其中一人被梦鸽称为“卖淫介绍者”的GLOBAL酒吧领班,另一人是当晚与李某某一起喝酒但中途回家的李某。
知情人说,李某在公安机关做了3份笔录,其中显示,他后来曾与李某某通了电话。他问李某某:后来把那个女孩(受害人)怎么了:李某某说:“轮了”,女孩不愿意还打了她,几个人都“上”了。庭上,证人李某表示笔录内容属实。
此外,合议庭也否定了李家存在非法证据的说法。
不过,身为母亲的梦鸽在庭内庭外始终如一地仍坚持自己的观点:儿子是被冤枉的,所控罪行没有发生。
梦鸽与律师们
田参军所感受到的对立情绪很快由庭上转移到了庭下,一边是梦鸽,一边是嫌疑人代理律师之一李在珂。
双方都向媒体展示他们的短信,梦鸽指责李在珂无耻,陷害她儿子,李在珂则还击称对方“不地道”。李在珂召开了几次新闻发布会,梦鸽选择接受几大网站的视频采访。
事实上,李在珂是梦鸽最先接触的律师之一,两人一度关系融洽。
今年2月底的一个晚上,在本案被告人之一大魏母亲的引荐下,梦鸽以口罩遮面,出现在李在珂的办公室内。
李在珂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两人当时就案情交谈了1个多小时,梦鸽表达了要做无罪辩护的想法。梦鸽给李在珂留下第一印象是“非常有大家风范”,作为律师,李在珂也非常想成为其代理人。
李在珂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系,他自称同学中仅省部级官员就有十几人,分布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各地政法委等。1986年他成为北京市公安局某科科长,三年后升任办公室主任。
这些经历是他向梦鸽争取代理权的筹码。李在珂在给梦鸽的短信中表示,他一直想找一个影响大的案子办成功,扩大知名度,为将来成为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加分。他在短信中写道:八十年代已官至处长的律师恐怕全国找不出几个,如果不能做代理律师,他也可以做李家的法律顾问。不过梦鸽拒绝了他,他对梦鸽说:“你失去了唯一能为李某某翻案的律师。”
李在珂对《中国新闻周刊》解释,他是生意人,想通过做大案出名,这无可厚非。
事实上,梦鸽确认的第一个律师,名为袁诚惠,但一个星期后,袁诚惠表示辞去李家代理律师,整个过程悄无声息,原因至今未公开。
紧接着在3月19日,薛振源作为第二任辩护律师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他在微博上发表了律师声明,希望媒体遵循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并表示将对此后在媒体报道中公布李某某姓名图片的媒体保留实施法律手段的权利。
这些当然是出于维护委托人利益的正当举措,不过薛振源也因此被迅速拉入舆论漩涡。他成为人肉搜索的对象,他发的每一条微博,就会跟随数百条带有辱骂攻击字眼的评论。
但令人吃惊的是,6月26日,再次传来薛振源辞去辩护律师的消息。薛振源因此也从“走狗”变成了“良心的代表”。但据媒体报道,薛振源请辞的原因并非不堪网民辱骂,而是无法满足梦鸽“无罪辩护”的要求。
最终,梦鸽为了儿子选择了两位律师,一位是在检察系统当过8年书记员的62岁资深老律师陈枢,另一位是80后律师王冉。梦鸽认为两位律师会更保险。二位律师果然都很谨慎,在庭外很少接受采访。他们以隐身的方式保护自己,直到接近庭审时,他们的姓名才真正公布。
梦鸽选择陈枢绝非偶然。据公开可检索的资料,陈枢有多年刑事案件辩护的经验,他还曾作为一起三名未成年人轮奸案中主犯的代理律师做无罪辩护,并获得了完全胜诉。不过,为李某某做无罪辩护,陈枢所承受的舆论压力应该不小。8月初,就在本案开庭前,他在博客中感慨:从事律师行业三十年,“头上有血,身上有伤,心头有痛”。
走向台前
李某某案发生后,梦鸽一直沉默。墨镜成了她防御舆论的“武器”。直到另一位律师的出现,她才开始接触媒体。
兰和代理过药家鑫之父药庆卫诉张显的名誉侵权案,张显被判侵权事实成立并道歉,向药庆卫支付精神抚慰金1元。兰和还曾做过多年记者,深谙舆论宣传之道。他接受委托后,高调地宣布正式受聘为李家的法律顾问,关于李某某案的所有信息,均由他统一发布。梦鸽的很多声音通过他来传达给媒体。
7月22日李某某案召开了第一次庭前会议,兰和没被允许参加,在海淀法院外面,他对媒体说:“不着急,好戏还在后面。”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