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和29日,李某某等人涉嫌轮奸案在北京海淀法院审理。8月31日,李某某之母梦鸽做客新浪娱乐谈此案。以下为聊天实录:
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
主持人王莹:亲爱的网的网友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大家收看视频,今天我们请到的嘉宾是梦鸽女士,欢迎您。和网友们打声招呼。
梦鸽:网友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王莹:再次欢迎您,也特别想知道,李某某一案到现在已经有半年时间了,您为什么选择这样的时机面对媒体?
梦鸽:在28、29号这两天大家都看到了,已经开庭结束了。这么长时间以来,大家都是等着这一天,包括我们,我是孩子的母亲,今天在这里也是作为一个母亲的身份,把我看到的听到的真实的情况和大家说一说。
梦鸽称尊重一切客观真相 否认曾提前联系其余被告人家庭
主持人王莹:也有很多网友认为您现在站出来有一个很大的动因就是律师李在珂召开了媒体发布会,说您所认为的“报复”其实是一种误解,您觉得呢?
梦鸽:我觉得这个话不太准确。因为,事实上,他确实在庭会上误导他的被告人做伪证,而且在这之前,他无数次给我发短信当中提到了,他要做我儿子的辩护人,因为他说如果要做我的儿子的辩护人,可以为他进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加分。并且他还跟我说曾在80年代他就是公安系统的处级干部,并且让我了解局长和相关领导对他的认可。我觉得他给我表述的这些,我认为实际上作为律师的职业道德和素质来讲,我觉得他的人格有问题。而且他的能力各方面我没有认可,也没有请他。并且在同时他是已经代理了两个被告人的代理律师,按常规来讲,同一个律师所代理两个被告人是不合法规的。当然作为我来讲,我不会干涉他做什么,但是我知道我应该做什么。
在这个事情上,后来多次在他的微博中诋毁我和我的儿子,并且夸大了孩子的所谓的一些暴力行为,造成了误导网民和干预司法的相关的事情。所以我认为,即便是他作为其他被告人的律师,他也应该遵守一个所谓的起码作为律师的职业素质和道德。那么,用真诚的、负有责任的来去维护被告人的利益。
那么在庭会上他的陈词所表述出来的,我感觉到就是对我们的一种报复。因为不属实。因为他的辩护词里面极度的偏激和人身攻击。所以我觉得今天在这里既然你提到了这个事情,我就真实的告诉大家。而且在短信中也曾经说过“今天你笑,明天我会让你哭”。作为一个律师怎么能说出这个话,何况我请你做不做律师是我的选择。而且你作为律师也应该知道这样的规则,而且在这么重大的案件当中,你应该是作为一个律师也好,作为一个正常的人也好,作为一个公民也好,应该主张正义,应该遵从法律,应该实事求是,在事实面前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个被告人和你的委托人。我认为是这样。
主持人王莹:他也在说你之前沟通了一些被害人的家长,有这样的事情吗?
梦鸽:那是他自己的说法,他可以问问他的被告人的家属,这个话由他的家属来回答。我觉得在这次的庭会上,不仅仅像李在珂律师这样的它的陈述,包括其中的张某某的律师,还有王律师,还有唯一的一个成年人的律师,他们都曾经在公安系统工作过。所以在庭会上结束的时候,大家都表示了不同的观点。那么我认为作为孩子们来讲,5个孩子,实质上在2天的会上,每个人都表达了自己的诚意、承认了错误,但是没有一个人承认自己是强奸,犯罪了。他们的诚意,他们的这种作为一个孩子来讲,这么真诚的一个表述是祈求了什么,一个真实的结果,一个还原本真的事实,那就是他们没有强迫任何人做事情,没有强奸的主观意识。这一切发生的事情就由酒吧的张经理促成了孩子们结果的事情,那就是他们主动陪酒、喝酒,灌酒孩子,追随、跟随一直到家楼底下,这个是真实的。给我们的家属起诉书上说的是孩子们直接从酒吧把杨某某灌醉绑架到了湖北宾馆,起诉书上这个陈述跟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当场我们全都看了视频,从酒吧,到孩子们吃饭的金鼎轩,再到从金鼎轩出来,到追加到我们家,再到湖北宾馆,这没有挟持、暴力,所有的直接证据里面没有这样的事实。还有更重要的是公诉人在陈述当中,DNA的鉴定没有我儿子的精斑。所以这都是直接的证据和物质证据,和与事实陈述的是不相符的。我们尊重司法、相信司法能够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个人,我们的律师为我们的孩子做无罪的辩护,我想一定是有他们对这件事情的真实的了解和判断,以及对事实的尊重,包括对司法的尊重。
所以我在这里客观地讲,我仍然相信法院能够最终公平公正。我很感谢在庭前两次的会议上,海淀区人民法院安排了这样的庭前会,充分说明了他们对未成年人案重视和严肃的司法的规则,我从心里来讲是很感激的。最终我希望他们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人,平等对待,不要因为我的儿子,因为舆论,因为他的父母夸大这样的事情。然后,我希望所有关心我的网友朋友们,包括媒体的朋友们,希望你们能够看到真实的结果和准确的结果。我们期待着公平公正的结果。
梦鸽坚持是假案 称女方谎话连篇不可信
主持人王莹:就是说您请您的律师为自己的孩子做无罪辩护并不是一种强求,而是您掌握了一些证据,是这样吗?
梦鸽:作为律师做无罪辩护是他做律师的权力。而且是在律师他们的职业行业当中,无罪和有罪,首先他们应该看重事实,尽全力维护被告人的利益的。每一个律师都应该知道无罪辩护应该有它存在的道理和事实相符才能做出的判断,我相信我们的律师不会因为任何的原因和委托人的强求,这是不客观的。
主持人王莹:您觉得这件事的事实只有嫖娼这么简单吗?
梦鸽:这件事情疑点很多。这个案件就是假案,报案的时候杨某某诸多问题都不属实,如果报案都不属实,其他的可信度高吗,还能可信吗?首先说她是处女,后来证实这不是真实的,说有轻微脑震荡,后来也证实一切正常。还有说挟持、绑架到湖北宾馆,从录像我们都看到了没有任何暴力挟持的行为。这种种报案和后来看到和了解到的真实情况是不相符的,所以这个案子我们律师认为就是一个假案。
为什么造成了这样的结果到现在?因为这个过程当中,我们已经发现了很多的问题,在3月份的时候,我就向有关单位比方说侦查部门、司法部门我也把举报张某某卖淫敲诈勒索的相关事实举报和反映情况,到现在并没有任何的结果。而且这个敲诈勒索我认为是真实的,第一次的询问当中,因为做孩子的监护人我们已经提到了这个,当天发生事情的时候,第二天就给我们家里的司机打电话,说表明了我们要私了,如果不私了就怎么样,在电话里就威胁他爸爸的司机。第二天他爸爸的手机又接到了短信,到底你们,如果不能私了这件事情,我们就报案,通过媒体。这两件事情充分体现到,为什么这个事情变成了强奸就是诬告,他说的两个方向他都达到了相当的目的。这么长时间来,大家可以看到,案件从22号开始狂轰乱炸,2天之后全国铺天盖地的舆论传播,真正体现就是他说的这两个点,一个是报案,假案,第二个是媒体上造成了重大的影响,造成了误导了网民,误导了媒体,甚至欺骗了公安。这个过程到现在是很清楚的。如果我们举报的这个事情不查处清楚,直接会影响到案件的定性,这个案件的定性是有结构的,不是简简单单的强奸案,不是说几个孩子预谋这个事情,也不是在路边完事不管了。不是这样的,他们的主观本意,我的孩子在海南度假,因为魏某的弟弟回家,约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孩子们四面八方聚在一起吃个夜宵,就在这当中发生了这个事情,在这之前酒吧的经理张某之前多次给我孩子发短信表示友好,说天一你在哪儿回来玩,我孩子说不在,我跟爸爸妈妈在一起。多次这样的短信,甚至在三亚还发来短信,说你来喝酒,我这个酒都过期了放在这里的,你大方,能不能多给他们小费什么什么像这样的短信,这样的短信我都已经做公证保全。张某某在媒体中的发表说不认识我儿子,也不知道他爸爸是谁,这是假话,不属实。如果这样作为一个证人,一个合伙人,那么他的言词能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和证词,这都需要证实。我们需要还原事实的真相,包括酒吧几个经理丁经理、魏经理都参与到了敲诈勒索里,因为他们在一起。17号发生的事情,当天杨某某并没有报案,而是在和这几个人在一起,3 天之内在计划怎么样跟我们把短信发出来都是以杨某某的电话给我们发短信,要求私了、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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