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明星娱乐

一位父亲给梦鸽的信走红:是您将儿子送上被告席

www.sinoca.com 2013-08-31  龙虎娱乐


微博截图

  8月31日消息,近日李某某案庭审引发高度关注,其母梦鸽为了证明儿子无罪四处奔走。

  在30日晚11时19分,“思想汇聚人生”在微博推荐了一封信,标题为《一位父亲给梦鸽的信》,这封信称将李某送上法庭的不是杨女士,不是公诉人,而正是他的母亲梦鸽女士。截止记者发稿时,这条微博已经转发达3万多次,评论4千余条。

  据悉,这封信是以一名父亲的口吻写的,这位父亲表示心中理解梦鸽的“作为父母在孩子遇到困难时候那种不惜代价的救子心理”,但是同时也直指梦鸽慈母败儿,骄纵放任李某某。并举出相应作证,说:“作为一名父亲,在我儿子未满18岁前,我不会给他买车,不会让他开车上路违章几十次还找人帮他摆平,更会以身作则的告诉他不能酒后驾车。”

  在信件末尾还直接批评了梦鸽在法庭上的丑相,指她“嘶吼着告诉大家,杨女士如何不对,小伙伴们如何不对,酒吧如何不对,法官如何不对。在他眼里,他没有错,错的是周围的一切。”

  对于这封《一位父亲给梦鸽的信》,网友们纷纷表示支持。

  @suki龚:执迷不悟的母亲,所以毁了自己的孩子。

  @偶尔也是缘:养不教父之过,为何不说是李父的错呢?

  @黄雅Celia:过分溺爱的恶果

  @任志强: 子不教,父之过。

  @阿狸的小屋007:慈母多败儿,说的一点都没错。子女不能过份的溺爱和娇惯,这样只会害了自己的孩子。

  @JC的阿勇:不管是大人和小人,对自己的行为,都要有担当和负责。但不能总是犯同样的错误,这就有问题了。责任应该在被告方家长。

  《一位父亲给梦鸽女士的一封信》全文:

  梦鸽女士:

  我是一名父亲,理解作为父母在孩子遇到困难时候那种不惜代价的救子心理。我不认为李某某是个罪大恶极的人,毕竟他也许只是个孩子(抱歉,我只能说也许),把他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杨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梦鸽,他的母亲。

  作为一名父亲,在我儿子未满18岁前,我不会给他买车,不会让他开车上路违章几十次还找人帮他摆平,更会以身作则的告诉他不能酒后驾车。

  作为一名父亲,在我儿子未满18岁前,我不禁止儿子和朋友喝酒,但不会让他夜里12点还和朋友厮混于酒吧,也许我不能把他绑在家里,但至少我不会给他去酒吧消费的钱。

  作为一名父亲,如果我的儿子因为轮奸被抓,我会羞愧至极,因为我没有给他正确的性教育,没有尽到家长的责任。我不会再固执的告诉儿子,你没错,都是别人的错。

  作为一名父亲,如果我的儿子坐在被告席上,我会鼓励他承担自己的罪责,认识自己的错误,争取受害人的谅解,在入狱前我能教给他最后的道理就是:男人要敢做敢当。

  梦鸽,您的儿子不满18岁就开车上路,您是支持的,在他眼里,您不是支持他开车,而是支持他知法犯法,法律对他来说,儿戏而已,出了事爸爸妈妈会替我摆平的。

  梦鸽,您的儿子不满18岁就打人被劳教,出来后您又给他买了辆新车,在他眼里,被劳教不是惩罚,相反还能得到奖励。

  梦鸽,您的儿子不满18岁就打人被流连酒吧,您也是支持的,因为您给了他时间、给了他钱,在他眼里,家长支持他“玩玩而已”,无论是酒还是女人。

  梦鸽,您的儿子拒不认罪您是支持的,因为您还在嘶吼着告诉大家,杨女士如何不对,小伙伴们如何不对,酒吧如何不对,法官如何不对。。。在他眼里,他没有错,错的是周围的一切。

  案件的事情,我不想评价,相信法律会给出最后的评价。

  还是那句话,把李某某送上被告席的不是杨女士,不是法院,而是你—梦鸽,他的母亲。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上一篇:资深主持人张月丽谈离婚后生活 每4年换1个新男友
下一篇:霍启刚为儿子选好贵族幼儿园 副校长是前女友(图)

[声明] 加拿大华人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加拿大华人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联系我们。

网站完整版 | 广告服务 | 网站声明 | 网站留言 | 联系我们 | RSS
Copyright © 2000-2015 加拿大华人网 SinoCa.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