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9时30分,李某某等五人涉嫌强奸案将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庭审将不会公开。李某某律师团坚持要为李某某做无罪辩护,受害人杨某律师则称杨某因身体原因或不会出庭。
2013年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遭到轮奸。3月7日,李某某等人因涉嫌强奸被依法批捕。7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一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过去的几个月时间里,李某某律师及李母梦鸽,受害人杨某律师等相关人士在网上大打“口水战”,让案件更加扑朔迷离。
李家坚持无罪辩护
梦鸽将亲自到场 李双江不现身
6月底,李某某的代理律师薛振源宣布请辞后,李母梦鸽聘请新律师陈枢、王冉。两人于7月10日发布声明指出,公安机关在案发后以真实姓名向社会披露该案的行为已构成侵权。
声明强调,该案是未成年人等深夜在某酒吧内,经多名成年男女酒吧人员陪酒劝酒大量饮酒之后,到某宾馆开房发生的,将矛头直指酒吧成年人。
当时,陈枢表示将为李某某做无罪辩护。
7月22日,该案在北京海淀法院举行庭前会议。李家的法律顾问兰和透露辩护律师强烈提请法庭对相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问题进行调查。8月20日,此案在海淀法院再次召开庭前会议。辩护律师陈枢透露他们会继续坚持无罪辩护,他说:“很多冤假错案在最初作无罪辩护时看起来会有些荒唐,但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兰和也称“作无罪辩护是坚定的,律师通过阅卷和分析,认为强奸事实不存在。梦鸽是有信心的!”
另据北京媒体报道,开庭当天梦鸽会亲自到场,而李双江不会现身。
梦鸽到信访办为子“申冤”
受害人律师或起诉李家
8月19日下午,梦鸽前往公安部信访办公室递交资料,为儿子李某某“申冤”。她拿着上访需要的相关资料与一名男助理乘坐出租车来到公安部信访办公室。约45分钟后,梦鸽走出公安部信访办公室,始终一言未发,拒绝回答任何与案件相关的问题,只告诉媒体若有问题可联系她的律师。
据报道,情绪低落的梦鸽一直回避镜头,并不时传出啜泣声,身旁的男助理也为她撑起黑伞,示意媒体不要拍照。
专家称,梦鸽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司法机关举报,但此举对儿子涉嫌强奸一案没有任何影响。
而被害人律师田参军针对梦鸽去公安部信访一事称,“在刑事部门没有判决的情况下信访是违法的。如事件属实,且内容涉及杨女士的隐私等名誉问题,刑事案件结束后,将会起诉李家。”
受害人杨某被诊断重度抑郁
将不能亲自出庭
受害人杨某的律师田参军曾对媒体爆料,事发之后,杨某没有了工作,生活全靠朋友接济,身体、精神都饱受打击,长期积累才导致她情绪不稳定,并在8月21日与律师通话期间突然感觉体力不支,将电话交给了室友。而就在他与杨某室友通话间,室友惊呼发现杨某已经倒地昏迷不醒。当晚八时许,杨某已被送进北京某医院接受抢救和治疗。
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在得知杨某晕迷入院时,便在网上称“已准备好营养品和钱款,准备亲赴医院探望”。对此,田参军也进行回击,并透露,导致杨女士昏迷的真正原因,与有人日前号召大家人肉其原公司的微博有关。
田参军还表示,根据相关医院出具专家报告,杨某精神目前处于重度抑郁和重度焦虑状态,需要接受进一步治疗,不宜接受新的刺激。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杨某不可能亲自出庭。
刑诉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称被害人与证人是两个不同法律概念,享有不同的诉讼地位。如证人出庭只是为了作证,不能旁听庭审、不能出现在法台上,而被害人作为诉讼当事人,享有提出、申请调取证据、对法庭出现的任何证据有参与质证、对案件发表控诉、辩护等意见的权利。洪道德认为,在李某某一案中,被害人的诉讼地位不等同于证人,因此被害人可自由地选择是否出庭来主张权利或委托律师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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