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现在的发声并没有进行任何主观评述,只是客观地表达,让舆论和司法回归正常状态。我本人目前一直在普及一个基本常识,那就是任何人在未经司法审判之前都是无罪的,这是一个基本的法理。民众不懂情有可原,问题是很多专家、学者,包括律师,都一味地哗众取宠,对这一原理视而不见。包括目前有一些有影响的案件,某些专家学者没有任何调查和阅卷,张嘴就来,假大空的情绪口号多于事实证据。我们反对公权干预司法,同时我们也反对所谓的公众人物利用强势的话语权干预司法。李天一这个案子就是如此。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就是在李天一案中,在每一个时间节点上,都会出现一些专业化很强的谣言,无论从载体还是文本还是内容,都显得很专业,很显然是经过精心策划和实施的。譬如说李天一第一个施暴的那篇报道通篇就是知情者说,没有任何第三方的声音,连基本新闻原理都不顾。有人透露,这个知情者是很权威的。文章写得很细,包括喝了什么酒,喝了多少瓶酒,细节非常清楚。但是,在关键细节上,比如讲湖北大厦电梯里,说是有殴打的动作。我迄今都没搞懂什么动作可以定义为殴打的动作,打了,还是没打?这个动作是非常关键的,如果是在嫖娼过程中一旦有殴打的行为,那极有可能就转化为强奸。可以说这种描述用心非常险恶。在特别关键的细节处理上,而且在房间里的行为,那就是刻意的,小说式的描述。当时怎么打的,怎么样的情况?貌似客观细致公允,实则经不起推敲。我想问的是,这篇报道的原稿是从哪儿出来的?这个问题不容回避。
我之前讲过我们既反对舆论干预司法,我们也反对司法利用舆论。对于该稿子的出处,必须说清楚,为什么胆子那么大敢登这个东西,如果渠道不是特别权威,你怎么敢登?渠道是权威的话,用意何在,该当何责?这一点,应该很清楚。
一方面在每个关键点和关节点上,各路神仙使出浑身解数,通过各种渠道甚至是官方媒体的渠道传播虚假信息,这不叫干预司法叫什么?另一方面,又倒打一耙,把这个帽子反过来扣在李家的头上。梦鸽迄今为止没有说任何过格的话做任何过格的事,但只要一开声,大帽子就铺天盖地给扣上了。
譬如梦鸽提出的公开审理的申请,有错吗?哪条法律明文规定了这个申请连提都不能提,欢迎公布出来。这是基本的法理常实。但某所谓专家学者在这个问题上哗众取宠,一味误导公众,不专注于学术,天天沉湎于罔顾事实和法理的哗众取宠,在个案上不负责任地胡说八道,这纯粹就是专业流氓。
其实,民众在这个问题上有情绪,这很正常,这是因为社会本身不公平,很多社会矛盾和情绪的叠加发酵。但我没有想到的是,我们的一些专业人士、大V、公众人物,利用自己的身份和粉丝量,不负责任地肆意妄为。
实际上,当你的粉丝量达到一定程度以后,你就是一张大众传播的报纸,就是一个媒体,现在一分报纸发行10万以上,就是很强势了,那么很多大V的影响力其实某种程度超过《南方周末》。你拥有了强大的话语场和话语强权。你利用自己的强权去针对个案不负责任地发表言论,去干预、引导、误导社会舆论,绑架社会情绪,这不叫干预司法,叫什么?我们反对公权干预司法,是不是也要反对舆论强权干预司法?
其实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公权力就是话语权。
在李天一案上,我只是他们家庭的法律顾问,我只负责进行向外的信息发布,迄今为止没有发表过任何案情,对案情进行任何评述。我的所有言论都在博客和微博上,都留有足迹,大家可以求证一下,我是否发布和讨论过案情。这一点我是严格恪守的律师职业准则的。我只是进行一些辟谣和程序性事实个公布,譬如梦鸽提交了什么材料等,只是把大众从情绪里拔出来,让大家回到理性的状态。
我想说的是,当今的公众人物,特别是专业人士,他有义务、有责任、有使命去担当这些。不管承认与否,在这这社会上你就是领头羊,你是引路人,虽然你不愿意承认,但无形中别人就已经把你当成这种角色。在社会角色担当的层面,你要比一般的群众拥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话语强权如果不当的利用,后果其实非常严重。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在李天一案里,商业化的舆论操控,这是很明显的,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节点上都会有各种各样的谣言出来。最终证实就是谣言。包括现在酒吧传出各种声音,前面否定后面,后面否定前面。
我可以负责任地说,迄今为止,我们没有散播任何谣言,也没有雇佣任何水军,我们永远不会这样做。
我只是一个法律顾问,希望各界不要过于强化我这个角色。因为这个案子有很多律师在工作,他们都很辛苦。我只是李家的法律顾问,只是我的媒体曝光度稍微高一点而已,但并不代表我的分量很重。
说我在李天一案中能够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实在是高估我了。我也没有影响到舆论,也影响不到判决。现在是有人在影响舆论,有人在干预判决,这是毫无疑问的。
我坚决反对商业化的舆论操纵和大V和公众人物出于自身的利益考量或者是立场、角度,或者是情绪,刻意回避自己的担当,去误导社会情绪、绑架舆论,我认为这个是不合适的。意见领袖们要有将这个社会引入理性和良善道路的使命感,无论是否承认,这都是社会赋予你的使命。
至于舆论对司法到底有无进步作用的问题。我想说的是,现在表现出来的排山倒海的大众民意,很大程度是一种伪民意。舆论是大家的说法,舆论本身并没有对错,从个人的角度评述没有任何问题。舆论同时可以促进司法公正,这是肯定的。当话语权被商业化地不当利用的时候,就走向反面。
对于李家的道德批判,我认为是不负责任的。我们现在最不缺乏的就是道德家,用自己的标准加上道听途说的碎片化信息,对他人妄加假大空的道德评判,这是很不负责任的。任何事情你只是抛结论,而不是有理有据。你没有跟这个家庭和事实真相近距离接触的时候,请慎重下嘴。我当时也对这个家庭有所抵触,也觉得有些问题不可思议,但接触了以后发现事实其实是截然相反的。有时候觉得这种差异非常残酷。
我与李家这么长时间的接触,我在对他们家庭事实上面是有话语权的。其实,这个家庭很普通也和祥和,没有那么妖魔化。现在这个案子,杨某某到底是受害者,还是什么角色,没有定论,仗越打越乱,我也没有下定论。作为父母,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希望案件能回归到一个正常的事实和司法轨道上来。这没有任何错误。不要用外界的众意的偏见来理解这个家庭,这个家庭其实也是一个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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