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法律顾问否认第三任律师请辞
昨天上午,曾在药家鑫之父名誉权案、云南巧家爆炸案中做代理律师的兰和在其微博上发布公告,称作为李某某家人的法律顾问,关于李某某一案的所有消息,今后均由其统一发布。针对时下社会各种传言,将逐一回应,进行事实性披露,并称李某某案“远没想象的那么复杂,亦无想象的那么简单”。
昨天,兰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其已取得了李某某家庭常年法律顾问的授权,主要接受李某某家庭中日常法律问题的咨询,发布李某某案的相关信息,对目前社会上的各种不实传言和疑问,会一一进行解答和回应。
兰和对此前社会传闻的李某某第3任律师陈枢、王冉迫于压力辞职一事予以否认,并称两位律师将如期参加下周一的庭前会议。作为家庭法律顾问,兰和表示自己只能以旁听者的身份参加,“但因为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可能不会允许旁听。”
杨女士律师称对方再聘顾问情况少见
昨天下午,李某某涉嫌轮奸案中受害人杨女士的代理律师田参军回应称,作为一方当事人律师,自己不便评价被告方新聘家庭法律顾问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像这种已聘请了两名律师,又聘请家庭法律顾问的情况还是很少见的。”田参军称该案给杨女士带来了身体、精神上的双重打击。目前,杨女士仍在北京接受治疗,“情况仍没有得到好转。”关于该案具体开庭时间,田参军称还没有接到法院通知,“可随时关注我的微博,我会将进展发到微博。”
海淀法院对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轮奸案下周一举行庭前会议一事没有明确说明,相关负责人仅称该案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及个人隐私,根据规定不会公开审理,也不会允许旁听。关于案件审理进展情况,可关注海淀法院官网。
对话・李家法律顾问
“李家毫无疑问是有担当的”
【聘请缘由】
“不代表对以前的律师不满意”
京华时报:李某某案其家人已为其聘请了两名律师,又基于什么原因聘请你做家庭法律顾问?你具体负责什么?
兰和:李某某家需要一名法律顾问,这是双方基于共识后达成的一个合议。我负责李家日常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并统一进行目前该案件的资讯发布,在资讯发布前把关。
京华时报:李家请你统一发布案情资讯,做家庭“新闻发言人”,是否意味着李某某父母对前两位律师所发表的关于“无罪辩护”、“要爱护老一辈文艺家”等声明不满意?
兰和:这个我不能做评价,让我来发布,并不代表对以前的律师不满意。
【对待原告】
“进行安抚和慰问,要看事实是否存在”
京华时报:周一的庭前会议主要内容是什么?
兰和:庭前会议主要内容应该有调查是否有刑讯逼供、有没有新的证据,有没有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
京华时报:原告杨女士称出事后未得到李家任何慰问和安抚,你如何看待此事?
兰和:进行安抚和慰问,是基于客观事实的,要看这种客观事实是否存在,是否有事实上的需要,才会有后续的安抚问题。李某某的父母及家庭毫无疑问是有担当的。之前的李某某打架事件发生后,他父亲就亲自到医院去看望、去道歉了。
京华时报:那这是否意味着李某某及其家人认为,杨女士反映的事实不存在?
兰和:关于该案我不能做定论,事实是有商榷的空间的。
【其他嫌疑人】
“背景不能干扰这个案件本身”
京华时报:您本人是否看过案卷?社会上有传闻,除李某某外其余几人的家庭背景很深?社会有质疑,只公开了李某某的名字,其他几人名字都没公开,其中有一个已经是成年人了,也没有公开。
兰和:我不是辩护律师,不允许看卷。但我认为,背景不能干扰这个案件本身。所谓的背景深,没有恒定的标准,无法界定。家庭背景是家庭背景,案件是案件,会基于证据和事实,两者不能互相干扰。
关于名字公布问题,没有公布名字,是因为是几名未成年人。另一成年人名字也没公布,具体我不清楚为什么。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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