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报道 日前李天一案受害人杨女士的代理律师田参军对李天一新代理律师发表的声明甚为不满,在微博给予回应,并发表长声明。而搜索关于田参军律师的信息却发现其曾被北大开除学籍。
田参军,北京中首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12月发证)。原是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后因有四个年龄版本(1972年9月25日/1978年4月27日/1974年4月17日/1976年4月17日),被北大开除学籍。
年龄遭疑
2001年8月,田参军考取了北京大学的法律硕士。交纳了15200元学费后,原以为可以就此顺利进入北大的田参军,却因出生日期问题经历了几起几伏。
第一次遭到学校质疑,是在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的时候。田参军在河南大学的学籍卡片、学籍表和毕业证书上的出生日期都是1978年4月,而他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却是1972年9月25日。北大质疑田参军的毕业证书有诈,最终河南大学出具了一份证明为田参军暂时解了围。但北大始终没给田参军发学生证。北大法学院要求其上交材料,将真实的出生年份和求学经历告知学校。
提交材料
此后田参军共向法学院提交了6份材料。
在前4份材料中,田参军一直是以“1978年4月27日”这个出生日期版本为依据介绍情况,而这些材料最终没有得到法学院的认可。院里仍然坚持要田参军出示一份真实的汇报材料。
田参军称,为了博取校方的同情,他写了一份长达5页的“我的自白”,即第5份材料。在“自白”中,田说自己的出生日期是1974年4月17日,并称由于高中时无知,“为了将来有利于录取,便把自己的年龄填小了几岁”。他还在材料中说,自己曾换用他哥哥的姓名,后来连出生日期也改成了哥哥的。他说,这些其实都并非事实。
最终,学校认定田参军冒用别人姓名和出生年月的证据,于2002年3月25日作出《关于取消法学院田参军入学资格的决定》。
2002年4月2日,田参军又向负责老师提交了一份《真实情况反映》,将自己的出生日期重新改回了1978年4月27日,并称“上述情况,绝对属实,否则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而此时,田参军河南老家的派出所又出具了一份田出生于1976年4月17日的证明,这么一来,田的出生日期出现了4个不同版本,让事情更加扑朔迷离。
起诉北大
2004年3月,田参军以他和北大签订了培养协议书,而北大未履行合同义务为由,将北大告上法庭。
2004年4月,海淀法院作出判决:现北京大学根据调查之情况认为田参军冒用其哥哥姓名,在报考过程中曾多次更改出生日期、向学校隐瞒真实情况,并据此取消田参军的入学资格并无不当,驳回了他的上诉请求。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驳回田参军要求北京大学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其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
对于这一判决,田参军仍然觉得不满。他认为,自己生日的混乱仅仅是“诚信瑕疵”,他是实实在在凭本事考上北大的,学校不能因为他的这点瑕疵而取消了他的求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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