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二:极大程度的强化了集体管理组织的垄断地位
本应该是自由竞争的音乐版权管理市场,法定上变成了独家寡头独裁管理的权利机构;由于垄断体制,权利人无法对集体管理组织进行有效的监控、管理、和制约;权利人也无法参与重大决策,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虽然第60条明确表明权利人可以声明不得集体管理,但在第70条又变相剥夺了那些已如此声明的权利人的许可权和定价权。权利人可以声明,但维权诉讼是注定失败的,赔偿是没有的,所得又是由集体管理组织来替权利人来决定、收取和分发的。这意味着任何使用者(包括故意侵权者)只要先和集体管理组织签个廉价合同,就可以绕开权利人的任何主张,肆意使用任何优质版权,并且规避高额赔偿。我们不否认集体管理的积极意义,但也仅限于公开播放、卡拉ok等目前无法精确计算或收集作品使用次数的领域。在这些领域,集体管理组织作为权利人的服务机构,如果他们非垄断非营利,决策机制透明,账目公开,收费及分配原则合理,真正代表了权利人的利益,相信多数权利人会乐于交给他们管理。相反,如果他们做得不好,权利人也应该有收回权利自己经营的选择权。 在“草案”中有关音乐的几条重大条款之修改,无一不是将权利尽力倾斜于集体管理组织,如此只会把这些组织豢养为关不住的庞然大物,无益于权利人的合法主张,也无益于音乐行业的现实生存与未来发展。
影响三:削弱了本已脆弱的权利人维权的法律环境,变相鼓励网络盗版
数字音乐是未来音乐行业的主要市场,版权于网络平台上的保护是新法最应该着重改进的部分,也是多年来饱受网络侵权之苦的音乐界人士翘首以盼的部分,但很遗憾没有看到任何新举措。著作权主法中专门为存储、搜索或者链接等单纯网络技术服务方单列条款,而且记过过去的历史是被证明基本上为网络侵权额外开脱的条款,国家扶持互联网的大战略,对网络服务商网倾斜,牺牲些内容权利人的一些利益,还稍可理解。今天这些公司都已经成长为国际级巨头,著作权主法依然没有更强有力的法条保护权利人和遏制网络侵权,是无法支持创意内容行业发展的,是无法抵御外来文化侵略的,是无法增强国家软实力的,是和国家最新的发展大战略相悖的。
据悉,作为音乐行业的核心组织,唱工委和流行音乐学会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和最快的反应将针对新草案的问题意见整理提交相关部门。
独家评论:音乐著作权之争 要金钱还是要尊严?
事件回顾:著作权法草案引发质疑 音乐人维权
国家版权局3月31日发出通知,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著作权法草案第46条规定,录音制品首次出版3个月后,他人可依照第48条规定,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第48条规定,使用前备案、指明出处、向著作权组织支付使用费,由其转给权利人。
第四十七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不经著作权人许可,播放其已经发表的作品;但播放他人的视听作品,应当取得制片者许可。
而上述两条中提到的的第四十八条内容为:
根据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使用前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二)在使用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作品出处;
(三)在使用后一个月内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支付使用费,同时报送使用作品的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等相关信息。
使用者申请法定许可备案的,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应在其官方网站公告备案信息。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将第一款所述使用费及时转付给相关权利人,并建立作品使用情况查询系统供权利人免费查询作品使用情况和使用费支付情况。
介绍: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英文:Music Copyright Society of China)成立于1992年12月17日,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中国大陆唯一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专门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非营利性机构。总部设在北京,下设会员部、作品资料部、许可证部、法律部、分配与技术部、财务与总务部,共6个职能部门,效力工作人员已逾50人,他们拥有法律、音乐、市场营销、IT等多种不同专业背景,从而支撑起协会专业化、多层面、高水准、高效率、系统化的服务机制。
简介:
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
“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员会”是中国音像协会所属的专业工作委员会;是负责团结多种经济成分和资金性质的唱片内容制作企业及从业人员、促进中国唱片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行业组织分支机构;业务上接受中国音像协会的领导。
中国音像协会唱片工作委会员名单
亚洲华纳(北京)音乐娱乐咨询有限公司
环球唱片
索尼音乐娱乐(中国)
百代音乐版权中国公司
北京金牌大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
飞乐娱乐集团
摩登天空有限公司
滚石移动(开曼)集团所属公司(美妙音乐)
北京少城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北大青鸟音乐集团
十三月唱片
中国唱片总公司
中国唱片广州公司
上海新汇文化娱乐集团
北京东方廿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海峡环球)
通力时代北京文化有限公司
广州华友金信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飞行者唱片
21东方唱片公司
华友数码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天浩盛世音乐文化有限公司
北京丰峰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EQ唱片)
滚石国际音乐有限公司
北京海蝶音乐有限公司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太合麦田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福茂唱片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正大国际音乐制作公司
种子音乐有限公司
北京亚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天娱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乐华圈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乐华娱乐)
相信音乐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华研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
丰华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无线星空音乐有限公司
大国文化集团
东乐文化公司
北京乐之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竹书房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宇乐乐传媒集团
美梦成真音乐有限公司(北京)
中音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雅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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