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淇原名林立慧,1976年4月出生在台湾一个较为清贫的家庭,父亲做着一份文职,母亲是家庭主妇,还有一个弟弟。舒淇从小就是叛逆女,经常在学校里打架。关于童年,舒淇记得的就是父母拿着棒子在后面追她跑。十来岁,舒淇就数次离家出走,直至被学校开除。
由于家境贫寒,从高中起就不再读书,为了赚钱养家,她当上了业余模特,也因为养成的独立个性,至今仍没有改变。16岁那年,舒淇在街上被星探发现,开始拍摄大量尺度大胆的写真。当时柯俊雄签下舒淇,舒淇为其拍摄6部成人电影,仅获得10万元薪酬。后来,舒淇受王晶和文隽之邀到香港,拍摄《玉蒲团》等三级电影,一脱成名,红遍两岸三地。如此成名让舒淇背负了相当的代价,从此被贴上“三级艳星”的标签。
2005年,王力宏找舒淇拍摄了《第一个清晨》的MV后,就传出两人结“缘”。2006年4月两人被人目击十指紧扣,在东京高岛屋百货挑钻戒,2007年9月还被香港媒体多次目击王力宏夜探舒淇香闺,两人在家穿着情侣装,边喝香槟边吃蛋糕,直到凌晨三点才熄灯。不过这段情也传在2008年9月分手,分手原因是“沟通不良”。而在这段绯闻当中始终穿插着王力宏是同性恋的传闻。
舒淇在被问及与王力宏的绯闻时撇得很快,对于“地下情3年”的说法,她一听便猛摇头:“当然没有,就只是朋友。”
舒淇从拍摄《玻璃之城》时,和香港天王黎明谈了近5年的地下情,从艳星到金马奖最佳女主角,在演艺路上,她已经穿回那些“脱下的衣服”。情路漫漫,一个有“过去”的女人只有拥有双倍完满的归宿才能证明自己的幸福,这一点舒淇比谁都懂得,也比谁都更难得到。热恋之后,二人在乐景台公寓开始了同居生活。他是情歌王子,是全民偶像,舆论和Fans都无法接受他与舒淇相恋。
在爱情与事业之间,黎明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不厌其烦地向媒体澄清:“我和舒淇只是朋友。”舒淇在香港举目无亲,黎明是她唯一的依靠。她恭顺得像个小媳妇,对他言听计从,任由疯狂的Fans骂她不要脸,逆来顺受地为他打掩护说:“我们不是情人。” 二人交往期间,黎明的绯闻从未间断,舒淇除了忍耐,还是忍耐。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