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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科波菲尔的“自我保密法”
能保护魔术师秘密的,只有魔术界的那几条行规,因为法律在魔术的世界基本上是空白的。然而,区区戒条在面对金钱的诱惑时,能起多大作用?
辛辛苦苦花了一辈子发明的魔术,被他人盗取了怎么办?一旦被揭秘,损失又由谁来赔偿呢?
魔术师肖天在电视上揭秘后,成都另一位魔术师杨屹一纸诉状把他告上法庭,杨屹很气愤:“肖天为了出名,竟把我原创的节目,连续七天在电视上公开揭秘。他所谓的魔术揭秘,严重侵犯了我的作品著作权。因此,我已经请了律师要状告肖天,赔偿我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费50万元人民币。”
著名的“鬼魂皮偶”,是利用了玻璃板和特殊的灯光效果,在屋子里创造出透明的鬼影。迪士尼乐园的鬼屋,也是用这点来吓唬人。尽管“发明者”魔术师安德里・柯勒,想控告“蒙面魔术师”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最后也是无功而返。
魔术本身是不能享有专利的,除非,魔术师把魔术表演的所有精妙玄微之处,都写进一份文件中,那这份文件,才可以成为有效的著作,从而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不幸的是,这一法律本身就存在严重的漏洞,如果魔术师把所有关键技艺都写进文件中,来申请专利保护,那么在不断创造新魔术的同时,岂非也在揭秘魔术?这就是魔术的困局。
既然法律不给力,那就只能靠魔术师自己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大卫・科波菲尔的做法是:他不仅与其演出班子中的每一位成员签署保密协议,而且每到一处演出,都要和包括剧场清洁工在内的相关成员以及一些在特定位置的观众签署保密协议,谁要是泄露了,就将付出巨额赔偿。
当然,也有律师认为,魔术表演应该可以享受商业秘密法或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6
魔术,不破不立OR自有规律?
美国著名街头魔术师克里斯・安吉尔曾说,揭秘客观上促进了魔术的进步。 许多传统的魔术学校教授的都是“经典魔术”,虽然一些新兴学校把旧的魔术表演套上了现代的包装,但还是老一代的伎俩。在电影业的刺激下,反复表演的传统旧魔术遭遇了危机。而从某种程度上,敢于率先把揭秘搬上银幕的魔术师佩恩与特勒,却促使了年轻一代魔术师大胆突破传统的束缚,发明一些更具独创性的新魔术。否则一些“法力”低的魔术师老是靠这几个玩滥的魔术,一场表演完了,再跑到其他没有人看过的地方赚取眼球,这其实也阻碍了魔术的发展。
魔术师肖天面对状告,坚持说:“我是为创新魔术而揭秘,那些陈旧魔术早该淘汰,应该推陈出新……为了发展新魔术,打官司,我也不怕!”
反对揭秘者则认为,魔术,是一门流传久远的艺术,自有其发展、创新的规律,绝非大玩揭秘就能推其向前,这样做反而会削弱其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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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成为一条财路
虽然揭秘是魔术界一致批判的行为,但就近几年的情形来看,揭秘却无处不在,甚至形成了一股“揭秘热”,更有魔术师由此另辟财路。
魔术大师哈里・胡迪尼,在生命最后13年内,用自己所受的专业训练,成功模仿“通灵术”把戏,揭破这些所谓的特异功能,不过是魔术幻觉,来破除人们的迷信。
哈里・胡迪尼魔术美国博物馆巡回展览,又是另一次揭秘。展览不仅向观众展出了胡迪尼使用过的许多道具,同时也给游客们提供亲自尝试魔术的机会。若游客想观看魔术揭秘的话,在后台还能亲眼目睹揭秘表演。
另一些魔术师为了商业利益,也经常使用不同方式,给观众一点“甜头”,从而使自己的魔术更畅销。例如克里斯・安吉尔虽然没有在电视上揭秘,但是他会打出广告,向观众兜售自己的魔术教学影碟,里面当然有自己一两个小秘密。而许多魔术师收入当中可观的一部分,正来源于销售魔术书籍和教学光盘。中国魔术师秦鸣晓、姚金芬夫妇也曾经在电视上教观众诸如“五花大绑”之类的魔术。
在魔术道具商店,只要有钱,你就可以随便购买魔术秘密。随着网络的发展,新兴的网上魔术道具店也通过教给买家一些小魔术来吸引顾客,赚取好评。更有许多有名的魔术师,例如兰斯・伯顿,在自家演出剧场的旁边,就开了魔术商店。在网上,随便一搜,带魔术揭秘字眼的网站,比比皆是……
魔术揭秘无处不在,真正保密似乎是难以实现的事情。然而揭秘所能容忍的底线又在哪里呢?魔术界也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但可以肯定的是,“尊重同道,不揭秘别人的魔术”这一条守则,是应该得到起码的遵守的。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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