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琳称,自己有时在网上发帖招聘“服装模特”,有时在马路上看到条件不错的,也会上去搭讪,熟络之后,就会说服对方接受“大尺度私拍”。在面试地点,她会把对方带到厕所,在对方脱光后,她会用自己的卡片机拍下模特正面、背面、侧面的照片,“看下身材”。
关于是否在厕所里拍裸照,闫凤姣在此案宣判后,接受上海电视台采访时有另外的说法:在一快餐店面试时,对方提出要她到厕所拍裸照的要求,她拒绝了。
但是,这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所言却有矛盾。作为此案证人的闫凤姣证言显示:2009年5月,在上海郊区七宝的一家肯德基,蔡光明和沈琳对闫凤姣进行面试,其间,沈琳带闫凤姣进入洗手间,拍摄裸照。不久,按事先约定,蔡光明曾两次开车接闫凤姣至酒店拍摄。
一年之后,2010年5月,处在事业上升期的闫凤姣,突然接到江苏卫视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问她,“你有没有拍过一些不太好的照片?”她说,自己当时一下子就懵了。
在网络上,不雅照以几何级数开始传播。从照片中看来,闫凤姣的摆拍造型比较配合,表情也相当自然,举手投足并不僵硬,甚至在个别的人体照中笑意盈盈。
裸模:光鲜背后的残酷生活
在“不雅照”一案宣判后,闫凤姣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坚持她报案时的说法,称由于对方给出的报酬比较满意,她又轻信“托尼”是正规的服装代理商,但在拍摄过程中对方却图穷匕见,一步步胁迫她脱去衣服。
至于报酬多少,闫凤姣称,“记不清了”。
被告人之一、艺名“时光”的摄影师李义军在接受《检察风云》采访时否认了“胁迫说”:如果胁迫的话,怎么会来第二次呢?
对此,闫凤姣则称,在第一次拍摄之后,蔡光明多次电话自己,她也多次拒绝,但对方威胁将她的照片发布到网上,令她不得不乖乖就范。
在蔡光明多次组织的“大尺度私拍”中,闫凤姣仅参与过两次,确实是拍摄次数较少的模特。证人证言显示,模特刘乐(化名)从2009年5月1日首次参与蔡光明组织的裸拍,其间,摄影师要求刘乐拍淫秽照片时,蔡光明不仅做其思想工作,还动手帮助其摆姿势。其后,刘乐先后参与了十余次裸拍活动。在闫凤姣首次拍摄时,在现场的刘乐和沈琳还以进入娱乐圈之名,劝闫凤姣接受大尺度私拍。
多位参与蔡光明组织的“私拍”活动的模特称,蔡光明和沈琳之所以能说服她们参与拍摄,是因为对方告诉她们,拍摄裸照是进入演艺圈的敲门砖。
沈琳称,每次拍摄大概两小时左右,这些来参加拍摄的模特,有学生,也有打工的,学生一般都是想出名,打工的则是因为缺钱。
而“时光”李义军,称赞蔡光明找来的模特素质高:有个模特,是东华大学模特系的,在华东地区的模特比赛中还拿过冠军,还有些在校大学生,有上海音乐学院、上海舞蹈学院的,还有参加过大型运动会团体操表演的。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