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司生财务纠纷
除了夫妻间的“忠诚”问题,方宏进与于红伟的矛盾还表现在公司经营的分歧上。
2006年,方宏进离开东方卫视,下海创办公司。按照方宏进的说法,公司是他和于红伟在北京注册的,因为他当时在电视台,不能出来做法定代表人,因此他占了40%的股份,于红伟占60%的股份,是法定代表人,管着公司财务。但让方宏进不满的是,“公司有钱时她就把钱提出来变成家庭财产,没钱了就不管了。”所以后来公司陆续欠下了一些债务。而于红伟则称,方宏进是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偷着拿了她的身份证注册了两个公司,同时模仿她的笔迹伪造了委托书来运营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也是伪造她的笔迹来签的,她已经做了笔迹鉴定并在工商局登记备案。对于公司的运营情况她毫不知情也从未参与过,所以在债务归属的问题上都是方宏进的个人行为,“他自己的债务由他自己来承担也是公平公正的。”
房产纠葛分居四年
在方宏进看来,他和于红伟感情破裂的直接导火索是两套父辈留下的房产。方宏进说,他父母去世后,在天津留下两套面临拆迁的旧房产,他哥哥嫂子在住。因为自己在电视台的收入比较高,比哥哥家的生活条件好很多,他就想放弃这两处房产的继承权,但是于红伟却坚决要求继承,甚至让他到法院起诉亲哥哥,要求法院拍卖房子,平分房款。“这就意味着把我哥哥一家赶出家门,触犯了我的道德底线,我发现我们在很多事情上都看法不同,所以不可能再和她继续生活下去了。”
方宏进说,由于和妻子感情急剧破裂,没办法在上海继续待下去,当时又正好有一个媒体想挖他过去,他在2007年11月底离开了家。“基本等于净身出户”,没有带走任何贵重物品,家里有丰厚的钱足够她们生活,走后他还回去看过女儿两次,送了一些小礼物。而于红伟的说法则是,方宏进抛下她和女儿离家出走,打手机关机,除了收到一条“我们离婚吧!”的短信,他失踪了四年没有出现,也一直没有给过女儿生活费和教育费。
对簿公堂争夺财产
2009年10月,方宏进的广告公司因为与河北华龙公司产生经济纠纷,被河北隆尧县警方网上追逃并拘留。方宏进将合同纠纷款项全部退回后,被取保候审。在此期间,业界传出了他和妻子于红伟已经离婚的消息,方宏进当时特意做了辟谣。
为了找到没有联系的丈夫,去年年底,于红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方宏进离婚,并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很大一部分还没有完全查清,无法确定财产的具体数额。
今年2月,海淀法院复兴法庭曾进行过一次调解。于红伟认为双方有调解可能,向法院申请撤诉。
但此后,方宏进起诉离婚,要求获得女儿的抚养权,并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方宏进说,在庭前调解中,他提出想要女儿的抚养权,于红伟承担她该承担的抚养费。但于红伟不同意离婚,提出要孩子,并让他负担高额的抚养费,财产都归她。由于双方要求相差太远,无法达成调解。
以后会额外给女儿一些
今年12月1日,此离婚案再次开庭,因涉及当事人隐私不公开审理,并未引起太多关注。但几天后,一名叫“萌杀之”的微博网友,以方宏进之女的名义发出大量微博,指责方宏进抛妻弃女、拒付抚养费,引起舆论关注。
由于方贞一直与于红伟生活在一起,记者向于求证,她证实微博的确是女儿发的,今年16岁的方贞正上高二,将面临高考,本来她怕影响到孩子的情绪,告诉她“大人的事情我们自己解决”,希望女儿不要参与此事。但可能是爸爸几年来对方贞不管不问,让小孩很伤心,所以才会背着母亲开通微博,并发表了一些言论来发泄。
对于微博上的指责,方宏进称,女儿还是未成年人,因此“不需要对言行负责”,他怀疑女儿是受他人唆使,并在接受采访时希望女儿不要成为他们夫妻恩怨的“炮灰”。
于红伟说,目前受离婚影响最大的肯定是孩子,女儿遭遇了父母的离婚事件后,也不像从前那样开朗了,总是心事重重。12月15日的一审判决结果她没有告诉女儿,方贞是在媒体上看到了报道才得知的,她表示能理解母亲的艰辛和不容易,“无论如何我都会支持您的”。
而对女儿,方宏进也心存愧疚之心,在法庭上表示“以后我会额外给女儿一些”。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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